Re: [新聞] 提議罷免吳育昇 3人被告「偽造文書」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7-22 17:59:52
※ 引述《noneed2argue (h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新頭殼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提議罷免吳育昇 3人被告「偽造文書」
: 新頭殼newtalk2014.07.22 翁嫆琄/台北報導
: 憲法133實踐聯盟(現名:憲政公民團)去年開始進行罷免藍委吳育昇的運動,並在淡水等
: 地進行相關連署活動,但第一階段罷免連署的提議人竹圍的巧爸、阿卿姐跟福齊伯3人,
: 日前卻突然收到檢方傳票,傳喚他們為「偽造文書」的被告,要求他們於23日早上至士林
: 地檢署參與開庭。
: 阿卿姐今(22)日無奈表示,這麼老了,實在沒想到連署罷免還會被告。她還透露,管區警
: 察在晚上10點50幾分才用大聲公要其中1名被告下來收傳票,十分誇張。
: 台聯、割闌尾團隊成員及被告阿卿姐今天下午召開「吳育昇 不可告人」記者會,共同譴
: 責吳育昇以司法烏賊戰,企圖威嚇、霸凌人民。台聯秘書長林志嘉表示,去年9月相關單
: 位就開始連署罷免活動,第1階段順利通過,但因第2階段需在1個月內獲得13%選區民眾的
: 連署,因此最後差距1千多份而失敗。不過,後來出現太陽花活動,也帶動割闌尾的聲勢
: ,但現在吳育昇卻使出司法攻擊的烏賊戰,明顯是想嚇阻這波割闌尾行動。
: 林志嘉抨擊,民眾行使罷免權,但當時的提議人卻收到傳票,被控偽造文書。他批評,吳
: 育昇身為立委就要代表民意,但他現在的所做所為反而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還用司法控
: 告人民,這樣的行為反而會激起人民的憤怒,「將來一定會被人民唾棄!」他呼籲,明天
: 上午10點將召開偵察庭,若颱風沒有停班課,希望大家能到士林地檢署聲援,告訴吳育昇
: ,這樣子的行為,「罷免他也是剛好而已!」
: 遭檢方傳喚的阿卿姐今天也到現場說明,她受訪時無奈表示,自己只是擔任罷免吳育昇的
: 提議人,沒想到會因此被告,這麼老了,第一次被告也讓她心理有些壓力,對於其他人也
: 一起被傳喚,她也感到很不好意思。
: 同時,阿卿姐也透露,警方竟在接近晚上11點時,用大聲公對其中一名提議人的家中喊話
: ,要人出來收傳票,大樓的警衛才趕緊表示,住戶應該已經睡了。
: 而割闌尾團隊成員的淡水楊先生則強調,割闌尾行動已進行一段時間,雖然上次在淡水國
: 民黨部的遊行遭遇一些衝突,但經過一段時間的經驗累積,團隊已愈來愈不畏強權,上次
: 第二階段只差1600多票,「相信這次一定罷免得了吳育昇!」針對吳育昇團隊對罷免提議
: 人提告,楊先生指出,吳知道割闌尾行動,還使出招數,團隊當然也會有所反擊,並保護
: 被告的提議人。
: 另外,割闌尾團隊也發表聲明指出,憲法第17條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參政
: 權利,罷免的本身即為實踐參政權的唯一作法,若司法機關此時過早的介入,是否會變相
: 阻礙民主的發展?
: 他們也質疑,現在割闌尾團隊仍在進行罷免吳育昇的活動,這次的傳喚讓人不免聯想,吳
: 育昇在5月刻意提出增高罷免門檻 (提案增加身分證影本)的「反割闌尾法案」,現在又
: 發生檢方傳喚去年罷免案的提議人,接二連三的事件,恐讓民主的進程產生寒蟬效應,意
: 圖嚇阻人民監督政府行政權或立法權。
: 3.新聞連結:http://newtalk.tw/news/2014/07/22/49460.html
: 4.備註:
: 請大家看完後幫忙高調,謝謝!
: 【割闌尾連署 ‧ 馬上行動】
: http://doc.appy.tw/print#蔡正元
: http://doc.appy.tw/print#吳育昇
: http://doc.appy.tw/print#林鴻池
: 蔡錦隆 http://goo.gl/9oZyiC
: 黃昭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22 18:00:00
檢舉姬找到幸福惹ㄇ
作者: L2N (水蚤)   2014-07-22 18:01:00
檢舉姬 愛你yo
作者: yyan1218 (今天下雨了嗎)   2014-07-22 18:02:00
推檢舉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07-22 18:02:00
看公民版 好像是簽自己的簽名被告偽造文書~
作者: htc3d (錯愛)   2014-07-22 18:03:00
檢舉王可以去申訴啊!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07-22 18:04:00
要是是別人簽那三個人的名字 被告應該是簽名的那個人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4-07-22 18:04:00
偽造公文書則沒有任何損害不損害的問題視為有罪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4-07-22 18:04:00
不用在這猜 直接去檢舉嘛你
作者: qm21   2014-07-22 18:05:00
所以沒有冒簽就別怕啦 有冒簽就..快喊....司法迫害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07-22 18:06:00
簽自己的簽名叫冒簽 恩~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7-22 18:07:00
發殺洨廢文 自刪滾去專版啦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4-07-22 18:09:00
什麼檢舉姬會發文!!!還不是發新聞!!?? 我戀愛惹>////<
作者: WuLo   2014-07-22 18:12:00
檢舉王,好久不見了!!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4-07-22 18:37:00
d心得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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