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筆試能決定公務員資格 不能決定學校?

作者: l10O (超級喜歡兄弟象)   2014-07-22 19:32:29
這次會考最大爭議是除了考試外 還要參考體能、志工、幹部經驗
但同樣以考試決定資格的公務員 也應該比照才是
警察、鐵路、調查局等等都有加考體能
其他應也是可以加考體能 否則一堆苦差事都叫替代役做也不合理
幹部方面也應參考大學高中等幹部經歷 畢竟公務員是有可能會升主管 所以需要領導能力
在比賽經歷方面 管體育署的應該至少要專精兩項運動 在縣內等級有得獎過才是
有沒有考試能決定公務員 卻不能決定錄取學校的八卦?
作者: zipizza ( )   2014-07-22 19:33:00
哪有 郭冠英就有參考幹部經驗阿 你看那精美的錄取率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4-07-22 19:35:00
其實可以建立通用公務員制度 考共同科 隨機分發然後讓他們賺績效點 每年比序 績效點最高的10趴考績優連拿三次優就可以升官 最後10趴的直接開除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4-07-22 19:41:00
這樣不是獨厚馬囧這白目嗎??嫌他加的分還不夠就是惹...
作者: ntouhr (嫩新手)   2014-07-22 19:42:00
馬囧不是靠身障加分的嗎?
作者: afudina (金魚)   2014-07-22 19:49:00
我覺得立委、民代選舉也該這麼做,現在政治人物…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4-07-22 19:53:00
應該反過來 民代選舉只考筆試還比較好吧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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