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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喊不要邊換體位 OL告性侵敗訴
2014年07月23日 蘋果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蘇姓男子愛慕公司女同事,去年6月兩人共用午餐後返家發生性
行為,隔天蘇男卻被控性侵,他上法庭辯稱是兩情相悅,指女方當時雖口頭說「不要這樣
」,並未強力掙扎反抗。高雄地院調查發現,兩人性交過程數度變換體位,女方全身上下
也無外傷,採信蘇男辯詞判他無罪。
女同事指控,當天與蘇男共進午餐後回到住處聊天,蘇男一再詢問能否交往,她都以有論
及婚嫁男友為由而拒絕,不料蘇男將她強押在床,她因怕遭不測不敢強力拒絕,僅柔性告
知「不要這樣」,卻遭性侵得逞。
但合議庭調查時,兩造均稱過程中蘇男並未以言語或動作壓制女方,兩人甚至數度變換體
位,另因女方經驗傷採證,全身上下都無外傷,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判蘇男無罪。全案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