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本魯南投某大學某系前鍵盤系學會長來解惑
系學會長和學生會長係某港耶喔
系學會統籌辦理和協助系上相關學生活動(各區迎新.新生宿營 但也可以擺濫裝死不辦)
系學會"通常"是一屆任期一年
學生會是代表全校學生 任期視各校規定
至於會長在幹麻 當然是統籌規劃學生活動
說好聽一點是分配各活動任務 指派人手 擔任會議主席
說難聽一點就是把工作分類一下丟給各幹部執行 然後自己去閒晃把學妹~
可是幹...我簡直是把自己搞到當苦力的地步= =
開學設攤帶幹部幫學弟妹搬行李 辦理各區迎新
代購新生寢具(還開家裡的小發財車當倉庫)
然後宿營也是開車載一堆東西跑山路到惠蓀林場
重點是那時小發財車家裡要用 開家裡的舊轎車超載跑山路
結果活動結束回來後...避震壓壞了QQ
然後各活動慶功宴也都是幹部自己出錢
搞到期末要交接還好還有一些盈餘(有辦傳情活動賣過娃娃有賺XDDD~)
所以要肥滋滋把妹去當學生會長啦
系學會長根本累死自己
系上要搞評鑑做資料也是找系學會幹部幫忙
還搞到路上遇見老師 老師提醒要考試了記得去上課
最重要的是還沒有把到學妹啊(4年好人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