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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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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混油 高振利二審判12年
中央社 – 2014年7月24日 上午9:55推薦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大統長基混油案,智慧財產法院今天依詐欺、商品虛偽
標記等罪判處大統負責人高振利12年徒刑,大統公司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
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被控以摻混、假冒的方式出售多款食用油,彰化地方法院一審
去年12月依詐欺等罪判處高振利16年徒刑,大統公司罰金新台幣5000萬元;溫瑞彬和周昆
明則各被判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緩刑5年。10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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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大統混油-高振利二審判12年-015545498.html
http://goo.gl/AgYBnh
4.備註:
他到底惹到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