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antou 看板 #1JqBr8cj ]
作者: althea612 (夜眼) 看板: Nantou
標題: [抱怨] 房客要慎選
時間: Thu Jul 24 16:01:09 2014
可以先看FB圖集 http://ppt.cc/r13C
被房客當作狗場,屋內屋外都養狗,
家具被咬壞,狗狗上床大小便,窗簾扯壞,鋁門窗也壞,到處尿漬。
房客真的要慎選!若要開放養寵物,最好合約寫明最多能養幾隻。
這是媽媽朋友的房子(現在是她女兒的名字)
因為原屋主不住在埔里,所以部份的管理與跟房客溝通,由我們代勞,
這個房客還剛好是相識多年的鄰居,
所以,即便有些狀況,也盡量幫他說好話、緩頰。
當初簽約的時候,她向仲介說只有養四、五隻狗,簽了兩年約
住進去後過了一陣子,變成十來隻狗,也被鄰居(親戚)嫌吵
原屋主原本因為這樣要跟她解約,但是後來各方面的協調後,
變成調漲租金,然後合約書上也寫明要將環境維護好等等。然後約到不續約。
她當時說要找地買地,建狗場,
如果即便合約未到期搬走,也會退她押金(當然也是要看環境狀況)。
因為我三不五時會去探訪(戶外),
發現狗越來越多,也養到屋內,大概大大小小有三十幾隻
,庭園環境整理得很差,雜草叢生
想說她可能照顧狗又要做生意很忙,也就睜隻眼閉隻眼(因為是同道中人)
也抽空幫她整理環境拔雜草。
兩年合約中間,屋主換成原屋主的女兒,合約照樣履行,
合約到期前半年,房客才終於買好地,開始整理,準備興建等等,
拖到合約到期時,她的新狗場連個影都沒有,但是她也不肯搬離
(理由:我很快就好了,還要搬來搬去很費事)
所以又給她延了半年的約(附帶漲租金),就這樣一拖再拖,拖了一年。
兩個月前,現任屋主委託她叔叔出面處理,
因為叔叔是好人一個,就讓她押金抵租金,然後兩個月後搬走(7月中)
搬走時去看,才發現這麼慘烈!房客也沒要處理好的意思!
但是好人叔叔說"趕的走就好了"!
只是我家覺得很過意不去,當初幫她說那麼多好話,但是她卻用成這樣!
有點像借貸的保證人的感覺,信用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