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告學長性侵 DNA不符…無罪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4.07.27 03:13 am
女大學生「小秋」指控去年受邀到李姓學長住處,學長趁機對她性侵,她大力反抗仍遭學
長性侵得逞,造成下體受傷,但法官查出她的下體、胸腹、四肢並未受傷,她內褲所採檢
體雖驗出男性DNA, 但與李男不符,且離去時無異狀,還向李媽說「掰掰」,法官以罪嫌
不足判李男無罪。
小秋指控去年 5月,李男表示媽媽想見她,次日騎車載至他家,在客廳與李男媽、嬸嬸聊
天。
李男藉口有東西要贈送,帶小秋至二樓房內,先拿項鍊戴在她頸部,然後推倒在床上,強
行性侵;小秋事後打電話向男友哭訴,男友撥電話給小秋父母告知此事,再向警方報案,
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李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性侵害,辯稱幫小秋戴項鍊後,只與她聊天,並未發生性行為
。
小秋則說,李男強行脫掉她衣褲,她大力抵抗閃躲,但仍遭對方性侵得逞。對方叫她不要
說出去,她下樓看到李媽在曬衣服,打招呼後離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830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