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公務員搬南田石 屏縣府:可處5年徒刑
2014-07-27 12:38自由電子報〔記者蔡宗憲/牡丹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65652
彰化縣政府地政事務所公務員在阿朗壹古道台東端搬走南田石事件,經媒體報導
後引發各界撻伐,地政人員清晨將石頭搬回現場並道歉,屏東縣府農業處強調,將進
一步瞭解發生情況及地點,並將行文彰化縣府加強對同仁宣導保育觀念。
阿朗壹古道海岸線以南田石灘聞名,是雅石收藏家最愛的尋寶地點之一,不少雅
石展覽中都能看到南田石的蹤影,早年不少收藏者都會沿海岸線找尋圖案特殊的南田
石,經過裝飾、賦予故事後,撿來的南田石動輒可賣出數十萬高價,近年劃設保護區
後,減石民眾才逐漸移動到台東縣境內。
舉報「搬石」事件的「東方足跡人文生態導覽解說團隊」表示,這起事件將作為
未來導覽解說的負面教材,公務員固然不該知法犯法,一般民眾進入自然保留區內,
也不該帶走任何屬於大自然的物品。
經初步檢視檢舉照片,屏東縣府農業處指出,自然保留區範圍內涉撿石行為,依
文資法第84條規定,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違者可處5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但仍須詢問解說員當時
情形,以釐清原因。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姚志旺呼籲,前往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的遊客,應共
同遵守相關規定,愛護這裡的自然生態,保育這一塊人間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