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參照法官倫理規範
那判決應該是很公正的阿
怎麼還會有人說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豬腳麵線 呢?
有沒有八卦阿?
法官倫理規範
第二條
法官為捍衛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維護法治,保障人權及自由,應本於良心,依據憲法及
法律,超然、獨立從事審判及其他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不因家庭、社會、政治、經
濟或其他利害關係,或可能遭公眾批評議論而受影響。
第三條
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
第四條
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因性別、種族、地域、宗教、國籍、年齡、身體、性傾向、婚姻狀
態、社會經濟地位、政治關係、文化背景或其他因素,而有偏見、歧視、差別待遇或其他
不當行為。
第七條
法官對於他人承辦之案件,不得關說或請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