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我國駐越南代表處前一等秘書蕭裕文貪污案,除查出他利用核發外配、
學生簽證機會,圖利當地仲介商曹保麟,還發現他在越南藏匿鉅額可疑資產,包括家中
囤積83個LV包及折合台幣約280餘萬的美元存戶;檢調查出,83個LV包是蕭斥資12億3823
萬元越幣(約台幣 170 餘萬元)在越南蒐購,因蕭拒絕說明這些財產來源,北檢今依貪
污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將他起訴,曹保麟則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蘋果》去年接獲民眾投訴指蕭裕文涉貪,當時記者曾多次詢問外交部,得到的回應永
遠是「查不出來,絕無此事」。諷刺的是,外交部查不出來的弊端,最後卻被調查局北
機站揪出,最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起訴。
檢調查出,曾在越南擔任越南河內台灣商會秘書長的曹保麟,涉嫌替沒有大學學位的越
南籍學生,申請代辦來台留學簽證,每名學生多收2千美元,共計4千美元的代辦費,而
這些大學生的審核,全都由當時駐越一級秘書蕭裕文審核通過。
檢調事後發動搜索約談,並諭令蕭裕文 50萬元交保、曹保麟100萬元交保候傳,當時曹
的家屬還叫窮嚷嚷籌不出保費,然而叫窮的蕭裕文,卻被檢調人員查出在越南藏匿鉅額
可疑資產,且這些財產與其收入顯不相當,因此被認定涉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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