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
方仰寧指揮200警力替自己維安 法界批:警察權的傲慢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被法官列「殺人罪」被告,竟然可以成立專案小組,指揮200名警力維安自己出庭應訊!
針對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在今(30)日下午為自己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的官司出
庭時,竟然可以指揮200名警力在現場進行維安,讓許多法界人士質疑,根本是嚴重「違
反行政中立」、典型的「權力濫用」,充分展現「警察權的傲慢」。
長期關注台灣政治人權發展的律師鄭文龍表示,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既然已經被法官
列為殺人被告傳喚出庭,就不該還動員200名警力為自己開庭應訊進行維安;痛批,「這
根本就是典型的權利濫用」。
律師鄭文龍表示,從這件事可以明白看出台灣「警察權」的傲慢與無限上綱,不僅可以任
意對民眾喊殺、喊打,連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都還可以動員、指揮200名警力在
現場替自己維安,並且堂而皇之的在以「被告身分」出庭接受法官訊問時,擔任現場指揮
官;「這根本就是在跟民眾嗆聲!在跟法官嗆聲嘛!」
對此,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則表示,方仰寧自己就是因為323驅離行動,涉嫌指揮鎮暴警
力強勢驅離佔領行政院學生、民眾,造成數十名學生及民眾被打到頭破血流,甚至還有醫
師被警棍打到失去意識、倒地抽蓄送醫,才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如今不但不避諱
警察權的使用,還完全沒有顧慮到利益衝突問題,擔任自己出庭時的維安指揮官,根本就
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實在非常離譜。
律師陳宏彬表示,就算今天是為了替同樣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的行政院長江宜樺,
或是警政署長王卓鈞維安,才有這200名警力的大陣仗規格,但就客觀事實看來,也是嚴
重違反比列原則、利益迴避原則;不僅江宜樺等人不適用這種超越「總統級」的維安規格
,而且相關被告王卓鈞、黃昇勇、方仰寧等人都是警政首長,在應該利益迴避的情形下,
卻還鋪張的動員200名警力替自己出庭應訊維安,實在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做出非常不
良的示範。
http://www.nownews.com/n/2014/07/30/1346531
http://www.nownews.com/p/2014/07/30/1346214
方仰寧被告兼維安指揮官 台北地院30日將開庭審理反服貿民眾自訴行政院長江宜樺、台
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前)等人,方仰寧身兼被告與指揮官,下午在現場維安指揮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3年7月30日
4.備註:
惡人無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