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changhua55 (jasonlee)》之銘言:
: ※ 引述《abster ()》之銘言:
: : 其實公司捐款是用來要抵稅這大家都知道
: : 不管捐款的心態是真心要捐還是為了抵稅這大家心照不宣了
: : 反正有實際幫助到別人是沒差 也就沒啥好討論的
: : 不過比較好奇的一點是 最近有些公司手法蠻奇怪的
: : 假設某某公司與員工捐款1000萬
: : 該員工很有愛心募集到了500萬 然後公司自己出500萬
: : 扣除上限巴拉巴拉的不談
: : 該公司年度報稅額又超過了1000萬以上
: : 到時候年度結算時公司又可以以捐款1000萬的名義去申請抵稅
: : 那是不是變相的請員工幫公司繳稅呢??
: 簡單來說其實不只可以抵稅,重要的是其實老闆們根本就沒有付那麼多。多數臺灣上市公
: 司的董事長只持有大概30%的股份,也就是說用公司名義捐1000萬,他其實只用付300萬,
: 其他700萬由其他股東承擔。而且根據臺灣媒體的程度,這樣300萬就買到1000萬
: 的名聲其實超划算的。
一堆人在那邊說可以抵稅,你們是有捐過?
可以抵稅的只有捐掉的那部分,為了是不要讓你捐款,居然還要繳捐款的稅,
收入根本不可能增加好嗎。
一堆人根本沒繳過稅也沒捐過錢,就在那邊崩潰
舉例:
年收入2000萬,捐款500萬,那就從你的所得扣除剩1500萬要繳稅
問題是捐出去的500萬所得稅怎麼可能超過500萬,所得只會變少不會變多
一堆人在那邊胡說八道,你以為可以把今年的稅款全部捐到自己的基金會就不用繳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