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好像還沒有這種對於易爆化合物災害的疏散標準,只有毒化物災害的疏散標準,
兩者差在毒化物是用人體危害做為標準,接觸量到危害程度才會管制,對於爆炸危害這方
面並沒有太多規範,而且丙烯不在毒化物列管之中,不過大致上還是可以套用,濃度太高
不管有沒有列管都會進行疏散。
毒化物災害疏散標準中,依照ERPG的管制濃度來處理,共分為三個管制濃度。
小於ERPG-1:不進行疏散動作。
介於ERPG-1與ERPG-2:發布警戒管制區及就地避難警報。
(交通管制或禁止區域之類的)
介於ERPG-2與ERPG-3:發布警戒管制區及疏散警報,或做適當的就地避難。
(會擴大管制區域,就地避難大多是叫你不要出門)
超過ERPG-3:發布疏散警報,並執行必要之強制疏散。
(這才是真的強制撤離)
再來看最重要的冷暖熱區劃分,要依據物質的洩漏源頭、擴散量和傳播方向分析研判,洩
漏源頭目前只有上帝知道,擴散量其實是可以知道的,但是李長榮隱瞞事故,傳播方向必
須要知道地下管線分布,這條管線李長榮也不說,市府在爆炸後才知道有這條,你知道的
越少就越難建立疏散範圍。
來看一下這次事件的幾個時間點:
1.處理瓦斯外洩
一開始是民眾舉報疑似瓦斯外洩,所以就派出消防隊前去處理,現場的確有異味,但是偵
測器一直測不到瓦斯濃度,所以當然不會疏散。
(瓦斯濃度高到一定程度還是要疏散,不過大多在之前就會被消防隊以水霧降低)
2.調查原因
後來消防隊馬上找來了環保局幫忙,花了兩個多小時,終於查出來是丙烯,然後也有測到
濃度(13000ppm),丙烯不是列管的毒化物,但應該已經超過疏散標準,但是目前好像只
有一筆數據,無法劃定熱區,頂多就是疏散那個點附近的人。
(如果那個偵測點是洩漏源頭,多少可以推估範圍)
3.事故發生
從確認是丙烯到發生爆炸好像不到半小時,硬要說需要撤離的話,那也只有半小時的規畫
時間,期間你要做的事: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環保局分析並規劃冷暖熱區、連絡警政單位
配合交管和疏散、連絡社會局安排避難所等等。
請鍵盤疏散專家研究一下,不知道洩漏點,不知道洩漏量,不知道傳播路線,要怎麼在半
個小時之內完成疏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