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氣爆 律師:禍首賠償金驚人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08-03 14:38:46
高雄氣爆 律師:禍首賠償金驚人
中央社 – 2014年8月3日 上午8:39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日電)高雄發生管線外洩氣爆,造成290多人受傷,28人
死亡。律師表示,肇事禍首除可能面對業務過失致死5年以下的刑事責任,更要支付
驚人的民事賠償金額。
鴻程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廖德澆指出,1997年高雄前鎮氣爆,造成20幾人傷亡,中
油賠償金額即達新台幣4億元。以這次高雄氣爆傷亡規模來看,肇事者及企業面對的
刑事責任及民事求償,皆將付出嚴重代價。
廖德澆說,執行管線操作業務,或管理者,乃至於公司負責人都可能面臨刑事審判
;民事賠償部分,受雇的執行管線業務人員、管理者,以及雇用人、公司都須負連
帶賠償責任。
他說,司法實務上,1名死者家屬可能獲得賠償金額約在新台幣500至1000萬元間,
此金額包括精神撫慰金。若因氣爆受傷變成植物人,預估所需負擔的醫療費用龐大
,賠償金額恐達千萬元以上。
不過,此次高雄氣爆受害人數眾多,一般民眾請求的生命、財產損害賠償恐相當驚
人,加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等機關也可針對道路、路燈、消防車等公共設施的修
復費用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此次氣爆事件的罪魁禍首,恐將面臨巨額的賠償金。
民事責任部分,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
賠償責任。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
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他強調,因氣爆災難致死者,不論一般民眾,或消防人員,其父母、子女、配偶皆
可請求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受扶養人若未成年,也可請求賠償扶養費至成人為止

若因重傷致死,也可請求生前的醫療費用。受傷部分,若因氣爆災害成為重傷者,
家屬可代為請求醫療照護費用、精神撫慰金,及喪失工作能力後至法定退休年齡時
,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
此外,他指出,若因普通傷害無法工作的人,除可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同
樣可請求無法工作期間收入的補償金。又氣爆災難所造成的建物、車輛、財物毀損
,受害者同樣都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刑事部分,他分析,從此次事件造成多人傷亡的刑事責任來看,若氣體外洩造成氣
爆致人於死,將可能面對刑法第276條第2項,因業務上過失致人於死罪,處 5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除造成死亡外,傷者部分,依刑法第284條第2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過
失傷害人者,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從氣爆引起火災造成許多民宅建物受損的刑事責任來看,他指出,肇事者恐涉犯
依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第174條第3項失火燒燬現非供人
使用之住宅罪、第175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及第176條準放火罪等4罪。
1030803
原文網址 http://ppt.cc/i5~d
備註
他媽的,生命根本無價,只有賠錢太便宜它們了,這種可以關到死了啦
大家覺得這次賠償金額要多少錢才夠賠??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4-08-03 14:39:00
里長那條命就無價惹 QQ
作者: widec (☑30cm)   2014-08-03 14:39:00
結果禍首余文賠不起啊 然後咧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4-08-03 14:39:00
最慘的是台灣人命不值錢 是能賠多少
作者: kopiayu (kopia)   2014-08-03 14:40:00
法官表示: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4-08-03 14:40:00
重罰榮工50萬 不得上訴
作者: eternia (嗯哼)   2014-08-03 14:40:00
應該已經脫產完畢了啦
作者: AngeLucifer (ウソのうまい男)   2014-08-03 14:40:00
該賠的快賠一賠吧
作者: JoeBlack1 (新開始?)   2014-08-03 14:40:00
李長榮化工很賺錢 的 賠償大約 一季的營收吧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8-03 14:41:00
脫產,逃亡大陸。求償無門
作者: JoeBlack1 (新開始?)   2014-08-03 14:41:00
更何況 官司定讞至少要十年可以慢慢拖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08-03 14:41:00
一條命500萬 好便宜
作者: chiahyuk (Ritahui)   2014-08-03 14:43:00
明知外洩,並未通報,仍持續供應~這叫殺人了!業務過失太輕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8-03 14:44:00
關到死才是便宜這些禍首,死去的人終究是回不來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08-03 14:44:00
真的有賠錢再說啦 這裡是鬼島哩~
作者: jaco1221 (jaco)   2014-08-03 14:47:00
營收有500億,基本上賠錢對他們來說不是問題
作者: JoeBlack1 (新開始?)   2014-08-03 14:47:00
大公司搞不好還有這種意外保險
作者: kee32 (終於畢業了)   2014-08-03 14:52:00
有時候會覺得,中國真好,直接死刑,財產充公。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義 救台灣)   2014-08-03 14:53:00
李長榮化工一年純營收就破500億 那個誰 快去假扣押
作者: satyrs05   2014-08-03 14:57:00
若在美國可能要罰到往生了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4-08-03 15:07:00
會賠就阿彌陀佛了 這公司......
作者: angels (笑著流淚)   2014-08-03 15:14:00
呼~我壓入侵者66兆2000億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4-08-03 15:17:00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4-08-03 15:18:00
這樣賠下去公司會整個倒吧
作者: bpp (長假)   2014-08-03 15:44:00
五月天
作者: shinyu100 (希望天天都快樂)   2014-08-03 16:07:00
營收不等於獲利吧?!
作者: fowei (小維)   2014-08-03 16:08:00
有500萬偷笑了. 之前車禍調解才知人命一條才300~400萬.
作者: airkk (晨霧)   2014-08-03 16:12:00
刑法177: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4-08-03 16:18:00
檢察官快把他們的財產扣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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