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外國人竟然怒打臺灣人!!!!!!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8-05 01:56:58
熱血與理性兼顧的法律人看完這個影片,不知該怎麼說....
關鍵在於司機。
司機的名譽法益與身體法益受到侵害。老外觸犯刑法309與(疑似,影片中難以判斷)
304、305。
但各位鄉民啊!Ex.309是告訴乃論。跟鄭捷殺人行為(刑法271)的非告訴乃論
性質大大不同。
如果鄉民手上有槍(就算是在捷運廁所臨時發現的好了),遇到鄭捷砍人,那麼
鄉民持槍對鄭捷射擊,在法律上,符合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很大。射死鄭捷也沒事。
不必奔逃的被害人呼救或不呼救都可。
可是告訴乃論,尤其是像只處罰金500元的公然侮辱罪、或刑期不長的其他告訴乃論罪,
立法者會尊重被害人是否鄉愿的意願(畢竟,很多人腦袋裡存著息事寧人的想法)。
那麼,理性思考,你們要熱血與理性兼顧的乘客該怎麼辦(單純只有熱血的人,另當別論
)?
司機的態度、立場究竟是什麼?是不是會息事寧人?影片中不知道!或許會、或許不會!
如果司機為了握住方向盤不想出手,我可以理解。則他可以「開口」請求乘客出手幫忙!
這就是表態。
輕罪的案情,有了被害人的表態,旁人制服嫌犯才容易有刑法上的阻卻違法事由可成立。
不然,乘客萬一熱臉貼冷屁股,固然制服了老外,但等警察一來,司機縮回去說完全不想
告、誤會一場。那麼動手的乘客就糟了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4-08-05 01:58:00
優質好聞 推
作者: ej03xu3 (Touerin)   2014-08-05 01:58:00
視頻是怎樣 在臺灣講影片不好嗎
作者: michael5556 (michael)   2014-08-05 01:58:00
這篇好 所以你到底會不會出手 怎麼出手 想聽法律人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05 02:00:00
請愛用"影片"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8-05 02:00:00
刑304、305是非告訴乃論
作者: ej03xu3 (Touerin)   2014-08-05 02:00:00
只有樓樓上懂我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4-08-05 02:01:00
"影片"~~短片~~~VCR~~~~請多多愛惜這些文字
作者: evilfirefox (異端狐)   2014-08-05 02:01:00
先噓一下視頻,你被阿陸仔同化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05 02:01:00
那司機完全沒說話?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8-05 02:01:00
這就是台男。
作者: asdc20 (asdc20)   2014-08-05 02:02:00
外國人友說殺了你,那是恐嚇罪,應該是非告訴乃論吧?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4-08-05 02:03:00
借文問一下 如果上去勸架被老外出手 這時候就無關司機了?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4-08-05 02:03:00
我想司機不說話的原因大概是公司的壓力 不能跟客人吵架其實車上每個人都能告啊,他有回頭罵乘客,看要不要而已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5 02:05:00
支持司機告! 告死他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05 02:05:00
那就是兩個人間的傷害罪吧? 話說 合乎限度內去教訓?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8-05 02:06:00
我寫得太白話了~專業術語叫正當防衛~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4-08-05 02:06:00
推文的別在那邊叫,視頻是不能講是不是?講個跟大陸一樣的詞也在氣,有這麼脆弱?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05 02:07:00
正當防衛的認定也很微妙 印象中有個手槍 誤擊發死人結果沒有正當防衛的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8-05 02:07:00
現行犯 人人可逮捕耶
作者: nashmvp ( )   2014-08-05 02:09:00
樓樓上那叫偶然防衛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4-08-05 02:09:00
影片給推~愛用支那用語的別在那邊叫 天涯歡迎您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8-05 02:11:00
你講的那個是另一個東西 自己以為正當防衛 其實客觀上沒有不知道為什麼你要兩個混在一起講?再者 就算真的誤認也沒關係 刑法本來就對誤認 有容忍空間
作者: nashmvp ( )   2014-08-05 02:14:00
覺得這篇怪怪的,現在不法侵害、防衛意思、比例原則都過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8-05 02:14:00
只要不要過當 都是合法的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8-05 02:15:00
抱歉啊~現在半夜其實我腦筋有點昏沈~打字打得凌亂..意思怎麼調和有勞諸位傷點腦筋了~我意思是盼司機開口那就明顯讓我們出手逮捕完全不怕~沒開口前 會有顧忌
作者: nashmvp ( )   2014-08-05 02:17:00
司機不用開口阿XD 只要防衛情狀存在就好,不然家暴被害人默不出聲你就不幫他?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8-05 02:18:00
如果老外施暴那就如同家暴~因影片中我看不清有施暴否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05 02:19:00
言語暴力? 他還恐嚇kill you啥的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8-05 02:19:00
目前只確定有罵~若有重度侵害ex施暴~則我贊成你說的~
作者: nashmvp ( )   2014-08-05 02:20:00
法益被侵害的也不只有司機本人,在座所有人也被限制自由了
作者: renya (戀夜)   2014-08-05 02:21:00
這篇才是正姐 如果那肥白人跟ccr有找出來 說會上去揍的酸民 我看到時會有幾個不是出一張嘴的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05 02:21:00
前面推文的大大,刑法305恐嚇危安是告訴乃論喔!
作者: nashmvp ( )   2014-08-05 02:25:00
家暴那個只是比喻而已,印象中告訴乃論跟正當防衛成不成立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05 02:25:00
看錯了是非告訴=="
作者: SHINJOY (SHINJOY TSUYOSHI)   2014-08-05 03:40:00
噓vcr 現在看到比視頻還令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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