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聞連結:
http://ppt.cc/JAdQ
那個…駐板記者大大,要發稿前可以先知會我一下嗎= =a
你應該是看了我前一篇發的文吧…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141715.A.D16.html
最起碼問了被告,你也要給原告一個回應的機會,要平衡報導啊!
補八卦點:
我剛查出被告目前成立的保經代公司地點,
就在同一地點的30樓復活了~
因為它真的太有錢可以打官司,為了不讓更多人受害,
如有親朋好友要去那上班的,請陪同前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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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分鐘前
拜託各位 請耐心地看完我的內容
也請求姊妹們不管是單身還是已婚的媽咪們 或是男性好友們
請你們幫幫忙 用力的分享出去 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
我不怕丟臉 我是受害者之一
實際的完整過程內容太攏長在這邊不再多解釋
我們沒有錢請律師 所以很多我們所提出的控訴 有的因為已經過了追溯期
有的因為證人證據不足而都不被採信 也有許多人因為不願意被拖下水
明明有看到 都說不知道 沒看到 真的不清楚 在這樣的情況下 根本判不了什麼
當初被告拿了十萬元要跟我和解 我認為這十萬元對他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我們拒收
我們堅持告到底~ 但是最後的結果 卻是只判處四個月刑期 易科罰經十二萬解決
這十二萬根本對他毫無影響呀 不足以給他教訓!!! 原想上訴 法官判決太輕
但是我已經有了我自己的家庭 還有一個不到六個月大的小孩
我不想再跟這樣的人有任何的交集 法官判了就判了 至少他將會有個案底在也算懲戒
顧於要著重家庭 也不想在大老遠下台中頻頻開庭
我都沒上訴要求重新判決 求重量刑 他卻有臉說要上訴??? 這有天理嗎???
也許有很多人會說 是你們自己穿太短太少甚麼的
我想請問一下 一個女孩子漂亮與否 穿少穿短 這也許能說 她不懂得保護自己
但是請問她有同意你們碰觸她們的身體嗎??? 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說 你可以勾我衣領
戳我胸部?可以摸我大腿 可以拍我屁股? 是這樣嗎??????
愛怎麼穿是個人自由 妨礙誰了?
即使不懂得保護自己 也不表示任何人都能隨意侵犯對方身體
請問!!!如果他沒有碰我 他為什麼要給我十萬??? 這樣就夠了!!!
是心虛?是想息事寧人?
我不想再姑息養奸了 愛怎麼批評言論自由在於各位 但是
若是有人惡意人生攻擊 我將會截圖採取提告 已經有好多人因為在FB不當言論被法辦
我只希望還有點正義感的各位 幫幫忙 用力分享出去這篇報導
難道法律真的是保護有錢人嗎? 而我們就活該被肢體騷擾 被吃豆腐 被言論性騷?
沒有一個女人會拿自己的清白跟名聲來做新聞來讓人評論
當初判決完 我也懶得再理會 再與他有任何瓜葛 既然現在他想上訴 就盡量丟臉吧
你也有妻子有女兒 立場互換 你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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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FB傳送門:(已經當事人同意)
https://www.facebook.com/papa.qqq/posts/102016311599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