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主強拆蓋豪宅 寶斗里公娼寮被夷平

作者: IkiHayashi (壹崎)   2014-08-05 13:49:55
除非可以轉賣容積率
或是後代子孫房子太多
否則這種案子本來就會這樣
在列為暫定古蹟的時候
就要告知地主要審多久
然後如果通過會怎樣
通過地主的權力怎樣保證 例如把容積率轉移到信義區繼續蓋豪宅
否則列為暫定古蹟
給你審個10年
哪一個地主會接受
當然是趕快拆除
罰款 隨便一坪的利潤都不止了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05 13:52:00
容積移轉越來越限縮了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4-08-05 13:52:00
事實上2002年就列冊了 但之後沒有任何後續動作12年後才來個暫定古蹟 誰理你啊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4-08-05 13:52:00
政府對古蹟的維護又不肯出錢 文化部誰管的?不下台負責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8-05 13:53:00
很多是地主要拆,文史吵政府來弄暫定。日新醫院暫定半年後又延半年,有心人要募股3000萬,現在不知道有沒有募到300萬。有心人想募股合資買下來保存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4-08-05 14:03:00
這種鬼違建算古蹟?那全台灣墳頭都是一級古蹟了
作者: alista (諸神的黃昏)   2014-08-05 14:08:00
罰款最多一百萬,實在是小錢啊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4-08-05 14:21:00
這種不能用罰款 反而是要給更多獎勵給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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