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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2014年08月06日 04:10 李明賢、林佩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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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79年准中油埋管 無關榮化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一場記者會,把氣爆之火燒到自家門?民進黨立委指控,若真要核准埋
管的地方政府負責,那就是副總統吳敦義核准的。吳敦義昨親上火線,強調當年是核准中
油挖路而非榮化,這像一部車子若轉手多年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原車主?
引發氣爆的地下管線責任歸屬,中央地方互相卸責,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出示公文,民國79
年12月15日中油提出挖路申請,在一心路到三多路段埋設管線,施工期4個月,當時國民
黨官派市長的吳敦義,核准埋設李長榮化工這支管線。
陳其邁指出,事發時市府第一時間找中油,但當晚8、9點時,中油沒告訴市府這條管線是
李長榮使用,因此,市府根本不知道爆炸管線是誰在使用;且《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業
管線由中央核准,經濟部想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此邏輯若成立,請檢調約談調查吳是否
瀆職。
吳敦義說明,他市長任內依法核准中油申請挖路許可,跟現在李長榮化工完全無關,李長
榮是民國95年才收購福聚產權。他舉例,「就像車子79年買的,95年轉手,10多年後發生
車禍,要怪當年賣的人嗎?」
他強調,管線都是中油處理,市政府下轄工務局,底下還有管線管理科,釐清責任不難。
但他也坦言,40、50年來,有些管線確實沒登錄;若要清查到底,歷任市長包括謝長廷、
陳菊很容易追查,誰該有的責任,都應該追查到底。
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昨坦言,他也當過高雄市長,但感到很慚愧,因為在他任內也沒發現
到地下有丙烯管線,這點他也是有責任的,不管是政治上的責任或是道德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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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06000374-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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