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都搞不明白也很神奇的,看來台灣只要扯到藍綠永遠吵不完
整件事就是管道的核准 建造 和運營維護。三個環節各負其責。
核准有無違反法律,建造有無違法。箱涵和管道到底誰先誰后,維護責任到底在哪家
如果吳核准就要負責管道永久安全運營。那李化榮不付維修費就要中油終身負責也很合理。
簽字核准的都要終身負責了,建造管道的中油不要嗎
※ 引述《sexonly (QQQ)》之銘言:
: : 吳敦義:79年准中油埋管 無關榮化
: :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一場記者會,把氣爆之火燒到自家門?民進黨立委指控,若真要核准埋
: : 管的地方政府負責,那就是副總統吳敦義核准的。吳敦義昨親上火線,強調當年是核准中
: : 油挖路而非榮化,這像一部車子若轉手多年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原車主?
: : 引發氣爆的地下管線責任歸屬,中央地方互相卸責,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出示公文,民國79
: : 年12月15日中油提出挖路申請,在一心路到三多路段埋設管線,施工期4個月,當時國民
: : 黨官派市長的吳敦義,核准埋設李長榮化工這支管線。
: 針對這個個案來說
: 吳的責任並不大
: 整個故事大概如下 (有錯請指正)
: 民國79年 中油申請埋管 吳敦義批准
: 民國83年 中油將管線轉移給福聚
: 民國95年 榮化併購福聚
: 吳敦義當市長的時間是79~87年
: 他唯一能作的是阻止中油轉移管線給福聚
: 後面的事就與他無關
: 如果跟中油一樣照規矩檢查 管路還算安全
: 主要問題就是當業者不自律時 並沒有政府單位去進行檢查
: 如果要說責任
: 最嚴重就是榮化 根本沒有在檢修管路 同時操作錯誤也是大問題
: 石化業者主管機關沒有訂定相關的規定 也要付一定的責任 (可能是經濟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