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砍老爺幫 蔡正元:受我領導年紀不可比我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8-06 11:36:43
※ 引述《guido (該妒)》之銘言:
: 砍老爺幫 蔡正元:受我領導年紀不可比我大
: 2014年08月06日11:13 蘋果 http://ppt.cc/9yEw
: 《壹週刊》報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擔任連勝文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後,下令總部全
: 面換血,老爺幫全部轉入後援會系統。蔡正元今面對媒體詢問表示,他第一次進去(
: 競選團隊),提出請求,「凡是接受我領導的,年紀不可以比我大」。
: 《壹週刊》報導,連陣營走不出「連馬心結」,不僅與府方呈現失聯狀態,蔡正元也
: 下令總部換血,砍掉老爺幫,要求競選總部主委陳炯松及60歲以上幹部、領錢的退休
: 黨工,全部轉入後援會及義工,原本總部十幾名副總幹事,頭銜全被拔掉,只留下一
: 個市黨部書記長,未來由蔡正元直接指揮競選總部。蔡正元對此沒有否認,他說,不
: 能說砍掉,而是提出請求。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常見問答
什麼是「年齡歧視」?
"從文義上來,所謂「年齡歧視」是指「雇主在招募、甄試、勞動條件、陞遷、調職
、獎懲、訓練、福利或解僱等方面,因為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年齡而直接或間接地給予
不同的待遇」。換句話說,「年齡歧視」是指雇主在作成相關僱用決定時,不以求職
人或受僱人的能力、條件或表現為判斷,而是以與執行該工作能力無關的「年齡」因
素作為考量的標準,因而造成某個年齡層的人無法和其他年齡層的人公平競爭。
就業服務法並未針對就業年齡歧視禁止之保障對象有任何限制,因此在現行就業服務
法的規定下,所有人都受保障!雖然在現行就業服務法的規定下,「所有人」都是就
業年齡歧視防治的保護對象,亦即雇主不得因求職者或受僱人的「年齡」(不論是哪
一個年齡層)給予不同的待遇,但仍須配合其他相關法律(如勞基法)之規定。例如
,勞動基準法原則上禁止十五歲以下者從事工作,因此如果雇主在招募時限制求職者
必須年滿十五歲,並不會構成就業年齡歧視,但雇主若已僱用十五歲以下的人從事工
作,仍不可以在其他僱用措施或勞動條件上因該受僱人的年齡而給予其差別待遇。在
強制退休方面,由於勞基法有六十五歲強制退休的規定,雇主若強制年滿六十五歲的
受僱人退休,並不會構成就業年齡歧視,但雇主對年滿六十五歲者之合法差別待遇僅
止於「強制退休」方面,雇主對年滿六十五歲者仍不得在招募、僱用、陞遷、勞動條
件、調職、懲戒、訓練、福利等方面給予差別待遇。
"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43585066&ctNode=63848&mp=1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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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來自於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作者: winemagic (魔法酒)   2014-08-06 11:38:00
歧視老人阿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4-08-06 11:38:00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就想當副市長阿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4-08-06 11:39:00
KMT是宗教應該不適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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