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rder (去跟法官說)
2014-08-07 10:59:03恭喜林小姐免除了訴訟之苦
其實這個案件
最多也是去派出所做個筆錄
然後下次就聽檢察官罵JASON
除非檢察官又是恐龍
我已經透過某立委辦公室主任
像國稅局反映這個案件
敢這樣欺負公車司機
連出來面對都沒有
實在是很不應該
我就不相信他現在進去派出所撤告
也是一直F***
對自己社區的很多人 是不是也要SAY SORRY
對公車上的民眾包括林小姐
要不要SAY SORRY
至於孕婦太太 就會在旁邊擺姿態
說風涼話
實在也是令人無言
是不是一起出來面對
桃園客運要堅持下去
不要讓自己的員工
被羞辱成這樣
還只想息事寧人
希望假老外多進出地檢署幾次以後
消耗一點精力
比較不會到處F***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4-08-07 11:00:00加油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8-07 11:00:00國稅局?? 台灣是稅務國家嗎??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2014-08-07 11:00:00好心人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4-08-07 11:00:00
那個太太真的很誇張 不勸阻還在那邊跟著要求道歉
作者:
DieNuke (搖搖頭..)
2014-08-07 11:01:00走法律解決它 ~
作者:
Love1019 (愛與勇氣的年代)
2014-08-07 11:02:00腰子全血表示:
作者:
haoguy (uu)
2014-08-07 11:04:00老外不告了 林小姐可沒說不告 客運跟司機也是
作者:
wusbetz (我是白癡)
2014-08-07 11:05:00推這篇,支持桃客告下去,外國人欺負台灣人會不會太扯
作者: wilsmart ( Je t'aime) 2014-08-07 11:06:00
出來面對 出來Say Sorry 不要只是新聞搞
同樣覺得他老婆要出來道歉 看那付嘴臉 好像他們是對的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8-07 11:06:00FB關了 可能知道丟臉
而且桃客以後他們要怎麼保障其他乘客的安全/乘車效率
告下去啦!!! 不尊重別人的人就是要被教訓 豪無正當性
作者:
omage ( )
2014-08-07 11:12:00不讓他們吃點教訓,以後他們一樣會成為地方上的未爆彈
作者:
owlman (★~Born To Be Epic~★)
2014-08-07 11:14:00我還是覺得這種人對這種人 太平洋沒加蓋風景多好阿
好想被胸肌撞看看 感覺一定ㄅ棒 >//////////<
作者: bj45566 2014-08-07 11:35:00
這種事不能輕易放過更不該快速遺忘!!
作者: bryant1228 2014-08-07 11:40:00
Push
作者: www45321 (nicefugu) 2014-08-07 11:40:00
幫腔惡心
夫妻兩個都該滾出來道歉 向司機道歉 更要向女網友道歉然後寫正式聲明向造成全車的不安的壞行為道歉
作者:
dkmoon (咩)
2014-08-07 11:56:00推告下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