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孩也得點一碗麵」 業者低消拒童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4-08-07 13:46:23
有男同志 Pub、有女性餐廳、有歡迎帶寵物的餐廳、有「歡迎親子共餐」的餐廳
為什麼不能有「不歡迎小孩」的餐廳?
※ 引述《hoyumi (常出現型男幻覺的宅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到餐廳用餐通常都有低銷門檻,但有拉麵店要求每個人用餐,低消就是一碗拉麵,就連小
: 朋友都不例外,但是小朋友根本吃不完一碗拉麵,也被家長質疑,這根本變相拒絕小朋友
: 到店裡用餐,業者說,因為店裡頭空間小,店員常在走道上端熱湯,怕發生意外,才會設
: 下這樣的規定。
小孩吃不下一碗拉麵,你可以來盤貴貴的炸物,很快就超過囉
(炸物,應該不難分一分吃下去吧)
: 帶著小孩到店裡吃拉麵,卻遇到這種情況,不只店員嘴裡不斷強調,門口也貼出公告,除
: 了禁止嬰兒車進入,也要求佔一個位子,就得點一碗拉麵,就連小朋友也不例外。
: 碗公大的拉麵端上桌,小朋友先把海苔吃掉,接著吃了兩口麵、喝了兩口湯,就吃不下了
: ,碗裡的麵還有8分滿,裏頭的叉燒還有配料,也幾乎沒有動,最後只能打包帶回家,顧
: 客質疑,這根本就是變相地拒絕小朋友。
: 業者解釋,由於店裡空間小,店裡右側大概有10個位置,中央長桌大概12個,再加上零散
: 區域,總數也只有30個,店員只能在狹窄走道上送餐,就怕小朋友活潑好動,一個不小心
: ,會發生意外,才會有這個樣的規定。
就是有些人不會約束自己的小孩
如果發生過小孩燙傷之類的意外,老闆要賠不是,碰到奧客說不定一個小紅包還不能解決
當環境有限制,不想做某些客群生意,這樣不行嗎?
: 儘管消保官認為,業者貼出公告、有事先說明,消費者願者上鉤不算違法,但這種必須點
: 一碗麵的低消規定,用來變相拒絕小孩,是否合理,見仁見智!
消保官認為合理
餐廳業者不怕因此得罪客人 (目前不違法,那是他經營上的自由)
: 3.新聞連結: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1650
: 4.備註:
: 有沒有記者明明偏袒某邊 但是硬要用"見仁見智"來製造自己好像很中立的假象?
: (雖然店家這樣規定有點奇怪)
: 好像是...內湖的六丁目拉麵
大家應該愛護小孩
但是店家考慮「可能發生危險」而拒絕小孩,並不算是「傷害小孩」吧
(至少這個理由不錯!)
PS:
以前高雄有間「席夢波娃」女性餐廳,拒絕男性單獨用餐 (男性前往,需要女性陪同)
不知還在嗎?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8-07 13:48:00
那家改成婚紗店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8-07 13:51:00
那小孩超弱的 吃兩口就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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