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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機砲一場空 「打不穿大陸裝甲車」
監察院一項調查發現,陸軍司令部當年以「戰備急需」為由,修改雲豹八輪裝甲車機砲
構型,作球讓軍備局與中科院生產20公厘機砲與砲塔,希望武器系統國產化,但軍備局
生產的機砲既無法貫穿中共輕裝甲車的裝甲,砲管壽限也不合格,研發案草草結案收場
,陸軍被迫改弦易輒,另要求中科院研發30公厘機砲。陸軍司令部因此遭到監察院糾正。
陸軍以「迅馳專案」為名,採購國產雲豹八輪裝甲車,但生產計畫延宕,原訂今年完成
,被迫延後到2019年才能完成量產,軍方只說原因是機砲構型無法確定。
前監委透露,軍方是以「戰備急需」為由建案,為中科院爭取到研發機砲預算,將雲豹
甲車步兵戰鬥車原採用美軍現役25公厘機砲構型,改為20到40公厘機砲,但卻耐人尋味
地選擇最低口徑,讓中科院研發20機砲。
結果裝備達不到戰備需求,監委指出,浪費公帑不說,還讓原本今年預定完成600多輛雲
豹甲車生產延後。「戰備急需」當場變成「延宕戰備」,建案理由之荒謬莫此為甚。
監院調查發現,陸軍司令部2008年決定量產雲豹甲車,就將原樣車配備25公厘機砲的構
型,以戰備急需為由,修改為20到40公厘機砲,最後決定要求中科院研發20機砲。
但監院指出,研發出的20機砲塔總成,砲管壽命從一開始就無法符合陸軍必須達到射擊
8000發的需求,而且20機砲根本無法貫穿中共現役各式輕裝甲車的裝甲,而中共各型相
同等級裝步戰鬥車,配備的鏈砲的口徑都從25公厘起跳,並以30公厘為主流,口徑都比
陸軍決定研發的口徑大。
監察院調查指出,陸軍一直到2010年,才確認20機砲塔案失敗,將中科院這項研製案付
諸「現況結案」,轉向30公厘機砲,由中科院整合自製砲塔與國外引進的30公厘鏈砲。
陸軍司令部因未在迅馳計畫初期評估出正確的機砲口徑需求,延宕量產,月前遭到監察
院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