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o14 (科科)》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台北市20歲楊姓男子去年1月認識一名15歲國中少女,雙方約定1500元性交易,去年10月
: 楊男又騎機車載少女到山上欣賞夜景,美景當前兩人按奈不住,竟站在路邊「打野砲」,
: 事後少女家長怒告楊男,士林地檢署今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罪將楊男起訴。
: 楊男僅坦承和少女性交易一次,事後發現對方未滿16歲就沒再發生性關係,之後他載少女
: 到山上兜風,少女主動說:「很想要。」但他已知少女未成年,且山上有工寮和監視器,
: 所以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 但少女指證歷歷,說第一次發生性交易時,楊男還要求口交,且看夜景時,楊男將她帶到
: 沒有路燈的暗處發生性關係。
: 檢方調閱2人在網路上的對話紀錄,認定2人確實2度出遊並發生性關係,今將他起訴。(
: 吳珮如/台北報導)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11/449950/
: 4.備註:
: 仙人跳....
明明說:"很想要"且願意進行性交易的是該少女.....
為何記者只說楊姓男子是淫男,而不說該15歲少女是淫女呢??
台灣這樣還算是男女平等的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