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同志聲請收養「我們的孩子」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08-14 08:46:02
1.媒體來源:
【聯合報╱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2014.08.14 05:48 am
女同志王淑儀(右)希望能以繼親收養的方式,收養女友周書綺的子女。
記者李承穎/攝影
女同志周書綺和王淑儀相戀十五年,周女三年前到國外做試管嬰兒生下龍鳳胎,但因我國
同性婚姻未合法,周女成了「單親媽媽」,王女成了家庭的「陌生人」;兩人昨天赴士林
地方法院聲請繼親收養,希望王女也能成為孩子「母親」。
兩人大學時代開始交往,共同經營網拍事業,也辦過正式婚宴。王淑儀說,希望和伴侶有
完整家庭,三年前陪周女到加拿大做試管嬰兒手術,成功懷孕產子。
王淑儀拿出和女友懷孕時合拍的胎兒超音波畫面,還有兩人推著嬰兒車載孩子旅遊的照片
,強調她們辦過孩子百日宴和周歲禮,雙方親友都獻上祝福。
王淑儀說,孩子年紀漸長,她怕未來伴侶發生意外,孩子被帶走,或是她的財產未來不能
留給孩子,去年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指定收養」其中一名孩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去年八
月回函指出「孩子的生母並無照顧不當或無力照顧,無出養必要性,基於兒童最佳利益考
量,應優先於原生家庭成長。」
兩人無奈地說,原生家庭就是他們兩人所組成,孩子也是他們兩人照顧,卻被市政府回絕
,和律師李晏榕討論後,決定以民法中「繼親收養」規定向法院提出王女擁有孩子監護權
的認可。
兩人昨天由律師及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陪同,到士林地方法院遞狀;律師李晏榕說,繼親
扶養是男女雙方結婚後,收養另一半的孩子,並共同擁有孩子監護權,雖然同性婚姻在台
並未合法,但是兩人共同生活,並攜手扶養子女已久,是「事實上夫妻」,法院應以此來
認可王女是孩子的第二雙親,對子女才能達到最大利益。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發言人依瑪貓說,同志伴侶不會不小心成為父母,都是排除萬難
完成親職準備,伴侶雙方共同扶養孩子是子女最大利益,若一方沒有孩子的監護權,無需
盡法律義務,未來伴侶感情生變,其中一方可輕易離開,對子女更不利。
新聞辭典/繼親收養 須是配偶
‧「繼親收養」為男女結為夫妻時,向法院聲請取得另一半婚前所生的子女監護權,另一
半不會喪失監護權,繼子女與婚生子女擁有同樣的財產繼承權等權利。
‧「指定收養」為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對兒童及少年盡扶養義務,委託出養媒合機構代
覓合適收養人,但父母及監護人將喪失監護權;如果收養人為孩童近親或繼親,則不需透
過媒合機構。 (李承穎)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869971.s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PeavyOrz (PeavyOrz)   2014-08-14 08:47:00
溫馨~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4-08-14 08:47:00
可憐的孩子....但往好方面想,在百合家庭會好一點比較不用擔心哪時家裡牽條ADSL光纖網路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4-08-14 08:48:00
支持馬英九 周美青 金俯衝 多元成家
作者: via5566 (透過56)   2014-08-14 08:48:00
這篇的酸度應該會破表
作者: ROCKSAGA   2014-08-14 08:49:00
女女我喜歡看XDDDD
作者: kimkenxxx (天天狒狒)   2014-08-14 08:49:00
樓下打T高手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4-08-14 08:50:00
孩子很可憐 同志就同志 幹麻讓一個孩子沒有正常家庭
作者: welbut (無聊男子)   2014-08-14 08:50:00
加油!
作者: shadowmoo (啥都悶)   2014-08-14 08:50:00
同志感情就是這麼薄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8:52:00
對 JFLung9536 的發言 表示: 不以為然!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4-08-14 08:53:00
兒子:這是我媽媽,這也是我媽媽
作者: aethe (eh tea)   2014-08-14 08:54:00
孩子哪裡可憐?明明是社會眼光有病!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8:54:00
aethe 孩子當然可憐啊.....你認為不可憐嗎?
作者: 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   2014-08-14 08:55:00
百合ok ++容易牽光纖還是別增加小孩負擔好了
作者: peardog ( ^ _< )   2014-08-14 08:55:00
大家想想看一出生就是兩個媽媽,自己的爸爸不曉得死去哪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8:55:00
這些孩子首先沒有父母...算是孤兒這是可憐點之一....然後現在終於有人收養了它們終於有人愛了...結果...卻被其餘的閒雜人等嘲笑愛他們~願意收養它們的人.... 你認為 孩子不可憐嗎?
作者: 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   2014-08-14 08:57:00
而且甲甲七成有網路約砲經驗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作者: d0089145   2014-08-14 08:57:00
借雅人不是演過了 把女友當女兒收養就解決了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8-14 08:57:00
可憐還不是這對T自己搞出來的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8:59:00
某人以為孤兒是怎麼來的???~他們願意幫大家養你就該偷笑了....還在那邊挑三揀四..要不~你自己養去況且..孩子要事都沒意見了..旁人在喊什麼燒?
作者: ppbbii (手腳365天冰冷的女子)   2014-08-14 09:00:00
誰說孩子沒父母的?那對同志不就孩子父母,只不過換成兩個同性別,其他都一樣啊==
作者: devilhandlin   2014-08-14 09:01:00
果真甲板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9:01:00
ppbbii 是說一開始的狀態..孤兒狀態或是被遺棄狀態...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4-08-14 09:02:00
孩子長大之後怎麼辦??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14 09:03:00
台灣收養要差16歲跟日本不一樣至少要差16
作者: kakoiee (OP)   2014-08-14 09:04:00
遺產可以指定贈與啊 發生意外 還有阿嬤啊 自己憋死
作者: isera621 (打T高手)   2014-08-14 09:04:00
此風不可長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9:05:00
的確啊...孩子請不要遺棄!你看看遺棄了這麼多的孩子..孩子飽受外界這麼多的責難而飽受責難後....願意幫助它們的卻少之又少...
作者: protoco (QQ)   2014-08-14 09:10:00
魯蛇比較可憐 一輩子沒人愛
作者: aethe (eh tea)   2014-08-14 09:12:00
什麼叫一開始沒有爸爸就是孤兒?人家有兩個媽okay?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8-14 09:12:00
這新聞是一個女的做試管嬰兒生下小孩,關孤兒甚麼事?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4-08-14 09:14:00
孩子會被同學騎視吧
作者: aethe (eh tea)   2014-08-14 09:15:00
社會有歧視是誰的錯?歧視者?還是被歧視者?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4-08-14 09:17:00
bg00004 如果真的愛這個孩子 為什麼要讓他受到責難呢這個情侶只為了滿足自已 而不去想小孩子這算什麼東西
作者: protoco (QQ)   2014-08-14 09:20:00
大部分的父母生小孩都是為了滿足自己阿 這有啥好扯的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4-08-14 09:20:00
有一方很男人性化 應該不會被歧視
作者: k556670741 (交大金城武)   2014-08-14 09:21:00
小孩沒有選鑿全 淪為這些人的鄭明自己權利的戰利品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4-08-14 09:22:00
混血兒耶~~
作者: k556670741 (交大金城武)   2014-08-14 09:22:00
選擇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8-14 09:23:00
這就是婚姻不合法化的問題
作者: sisistar   2014-08-14 09:28:00
小孩沒有爸爸哪裡可憐?
作者: MadBe (拼了!!!!!!!!!!)   2014-08-14 09:33:00
此風不可擋!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9:33:00
JFLung9536 你去問問責難他的人為什麼要責難孩子啊?某些遺棄小孩的不也滿足了自己而拋棄了孩子?先後順序..難道還需要旁人指導提醒嗎?k556670741 你真的確定小孩子沒有選擇權嗎?不能選擇他要或不要嗎?不過小孩一開始的確真的無法選擇...他無法選擇父母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4-08-14 09:37:00
已經出生了當然對自己能不能出生沒有選擇權
作者: m4tl6 (yuyu)   2014-08-14 09:39:00
都選擇逆天了還想養小孩果然有病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8-14 09:40:00
真的病得不輕啊..會責難選擇以找尋家庭的孩子...這些孩子的確是有點可憐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4-08-14 09:44:00
不管同性異性,同居權益應該給予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性婚或可商榷,但同居法實在該推了
作者: godofmoon (月夜)   2014-08-14 09:46:00
政府要開放人性,讓人想結婚就去結婚(合法)~不想結也可
作者: kalaggpon (踩著我的痛說愛我)   2014-08-14 09:46:00
亂七八糟,亂搞一通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4-08-14 09:48:00
明明是社會眼光有問題,你不歧視小孩就可以快樂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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