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想過要還」 男大生偷帽載友返家遭逮

作者: 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2014-08-17 15:57:46
他都說他要還了,那麼竊盜罪就不會成立啊......
因為他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他只是借用而已。
所以記得要拿去還,拿去還就不算竊盜。
※ 引述《s855185 (合)》之銘言:
: 其實…安全帽這種東西真的不用偷。
: 因為有一個地方可以借,而且通常都不會離你太遠
: 那個地方就是…警察局!!!
: 話說之前我在北車剛好少一頂安全帽,我朋友告訴我警察局可以借時我也是半信半疑,就硬著頭皮進中正一分局借,果真借到,警察還說有經過再還就好。
: 還有一次在松山機場附近的警察局也有借成功過!
: 只是…那安全帽怎麼來的就不知了,有可能是撿到,也有可能是事故後遺留的。
: ※ 引述《m0806449 (老娘~~)》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 即時新聞 | 20140817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 :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 「我想過要還」 男大生偷帽載友返家遭逮
: : 2014年08月17日14:47
: : 「我有想過要拿去還!」台北市1名20歲的王姓男大生,上週二10時許在西門町看完電影
: : 後,想騎車順路送同學回家,因未攜帶安全帽而決定向路人「借」一頂,他在武昌街2段
: : 附近來回尋找,卻沒發現隨意放置的安全帽可偷,正當他打算放棄的同時,一名輕熟女
: : 正巧在他面前停車,進入服飾店內洽談公事。
: : 此時王男竟然惡向膽邊生,趁著當事人背對店門口時,拿了紫色安全帽便快跑離開,順
: : 利將同學平安送回家後,他便將安全帽放在母親機車上,未曾更動。而後失主發現遭竊
: : 後報警,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確認是王男所為,遂約談他到案說明。
: : 王男發現事蹟敗露,自知法網難逃,他便帶著安全帽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他向警方供稱
: : ,自己因貪圖一時方便,才會下手竊走安全帽,回到家時他便感覺自己做了錯事,才會
: : 掙扎是否要物歸原主,沒想到警方先一步找上門,讓他想主動認錯也沒機會了。警方訊
: : 後將王男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楊忠翰/台北報導)
: : 3.新聞連結:
: :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7/453302
: : 4.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 想了就要快點付諸行動啊~~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4-08-17 15:58:00
作者: cashliu (QQ)   2014-08-17 15:58:00
科科safe
作者: ncaaa (ncaaa)   2014-08-17 15:59:00
使用竊盜不是竊盜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4-08-17 15:59:00
要能舉證阿,又不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作者: doublecroxx (雙十)   2014-08-17 15:59:00
那麼多人戴過,頭皮不會癢嗎
作者: ppptttqaz   2014-08-17 15:59:00
胖虎喔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8-17 16:00:00
問題在於 他沒還 他如果還了可能還沒事
作者: qoosky   2014-08-17 16:00:00
未經人家同意偷偷拿走 然後說 想還 就不算?你這見解還...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4-08-17 16:00:00
問題是沒還
作者: blueicewing (ξ."*~ 殺 ~*".ξ)   2014-08-17 16:00:00
被抓事後才說要還
作者: x0003 (鏡子)   2014-08-17 16:03:00
有道理 總統也驗證過 偷錢被抓包還錢回國庫就沒事了
作者: leowesley (良)   2014-08-17 16:03:00
你適合當律師或在台灣當政治人物
作者: ge0619mini (顆顆)   2014-08-17 16:06:00
有道理,以後收賄我也這樣講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08-17 16:09:00
竊賊:我拿這些東西絕對不是想據為己有 過陣子就會還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4-08-17 16:14:00
你以為你馬英九喔 大水庫理論可是血統限定回錯 要回原文不過看一下這論述也適用耶XD只是這血統身分有條件der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4-08-17 16:19:00
拿出血統+黨證 犧牲一張魚文 發動 大水庫理論!!
作者: alkahest (==â•­(′▽`)╯==)   2014-08-17 16:29:00
沒告知取走就已經算偷了
作者: Submariner (潛水者)   2014-08-17 16:48:00
等你被偷過 再來講吧要是你認為他會還 那你應該是m 被欺負還那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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