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說他要還了,那麼竊盜罪就不會成立啊......
因為他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他只是借用而已。
所以記得要拿去還,拿去還就不算竊盜。
※ 引述《s855185 (合)》之銘言:
: 其實…安全帽這種東西真的不用偷。
: 因為有一個地方可以借,而且通常都不會離你太遠
: 那個地方就是…警察局!!!
: 話說之前我在北車剛好少一頂安全帽,我朋友告訴我警察局可以借時我也是半信半疑,就硬著頭皮進中正一分局借,果真借到,警察還說有經過再還就好。
: 還有一次在松山機場附近的警察局也有借成功過!
: 只是…那安全帽怎麼來的就不知了,有可能是撿到,也有可能是事故後遺留的。
: ※ 引述《m0806449 (老娘~~)》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 即時新聞 | 20140817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 :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 「我想過要還」 男大生偷帽載友返家遭逮
: : 2014年08月17日14:47
: : 「我有想過要拿去還!」台北市1名20歲的王姓男大生,上週二10時許在西門町看完電影
: : 後,想騎車順路送同學回家,因未攜帶安全帽而決定向路人「借」一頂,他在武昌街2段
: : 附近來回尋找,卻沒發現隨意放置的安全帽可偷,正當他打算放棄的同時,一名輕熟女
: : 正巧在他面前停車,進入服飾店內洽談公事。
: : 此時王男竟然惡向膽邊生,趁著當事人背對店門口時,拿了紫色安全帽便快跑離開,順
: : 利將同學平安送回家後,他便將安全帽放在母親機車上,未曾更動。而後失主發現遭竊
: : 後報警,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確認是王男所為,遂約談他到案說明。
: : 王男發現事蹟敗露,自知法網難逃,他便帶著安全帽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他向警方供稱
: : ,自己因貪圖一時方便,才會下手竊走安全帽,回到家時他便感覺自己做了錯事,才會
: : 掙扎是否要物歸原主,沒想到警方先一步找上門,讓他想主動認錯也沒機會了。警方訊
: : 後將王男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楊忠翰/台北報導)
: :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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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7/453302
: : 4.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 想了就要快點付諸行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