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知吸煙有害國人健康,為什麼不乾脆全面禁煙呢?
你可能會說,一下子禁煙,是要那些本來有在抽煙的人去死喔?
這是沒錯,但仔細想想,法令一直都有辦法規定未成年不可買煙吸煙,
難道不能訂個法條,從某年開始,某某年之後出生的人不得買煙吸煙?
這樣不但顧及既有抽煙人的享受,又可逐年減少吸煙人口?
雖然這當中涉及煙商的利益,不管誰執政大概也只能當小峱峱,不敢這麼訂,
那為何政府又每年都找藝人代言不吸煙廣告,
只為了演演猴戲給傻民眾看政府有做點事?
有沒有政府就是無法禁煙,就像無法判酒駕致死的人死刑一樣峱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