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苗博雅FB

作者: sexylions (喝茶去)   2014-08-19 02:59:58
http://ppt.cc/~OrD
【阿東與小名的程序正義照妖鏡】
今天傳出以帥氣見長的台籍藝人阿東,以及中國籍(?)藝人小名,因涉嫌使用管制藥品(
吸毒)在中國遭到逮捕的消息。除了家長式或迷妹style的痛心、震驚、遺憾、惋惜、緊
張、真是大笨蛋,以及看熱鬧式的UCCU之外,認同台灣應該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公民,應該
可以再多想一點。
從目前披露的新聞報導,我們至少可以觀察到以下幾點:
1. 阿東在中國被逮捕後,很可能陷入無法通知親屬及律師的情境:
根據阿東經紀公司在消息披露後完全零分的公關回應,以及最新發出的聲明稿,可看出確
實阿東的親屬和經紀人對於阿東遭逮捕完全不知情,合理推測阿東顯然也沒有律師陪同。
我們可以合理相信,以阿東和親屬及經紀公司的關係,應該不是「有機會通知卻不願通知
」,真實情況可能是「根本沒有機會通知家屬」。
2. 中國的刑事法程序完全不是現代法治國家應有的水準:
此次阿東被中國政府逮捕的消息,是由中國社群網路(微博)傳出。首先披露的貼文是網
民宣稱「柯震東吸毒被捕,我爸審了一宿,等著看新聞吧」。由此可知,現代法治國家應
該遵循的「偵查不公開」原則,在中國變成「由不相干人士走漏消息在微博公開」原則。
然而,阿東被捕的消息,由路人在微博爆料給全國聽,但當事人的親屬、經紀人卻完全不
知情(合理推測也完全沒有律師陪同)。現代法治國家應該遵守的人身自由保障、辯護權
、交通權、接見通信權,在中國雖然憲法和刑事訴訟法有寫,但卻好像形同空氣。
被中國政府逮捕後,當事人無法聯繫親屬和律師,卻可以放任無關的路人隨意對外爆料侵
害名譽權,程序正義完全不受保障。換句話說,任何人隨時都有可能「被消失」,在消息
外流之前,即使遭受刑求逼供、酷刑、虐待等待遇,也無人知曉、求助無門。
3. 台灣民眾對於「程序正義」的無感:
其實,在中國「被消失」的事件,早就屢見不鮮,許多中國維權律師、政治異議人士都曾
(合法的)被消失、被拘禁、被虐待。只是台灣人對此類事件敏感度實在很低,直到帥氣
的阿東成為被消失的對象,才引起大眾注意。
然而,從網民留言的風向可知,大眾根本就不重視這次事件中國政府所展現視人權於無物
的作風。大眾在乎的,是「阿東和小名吸毒壞壞」,但是對於更壞、更恐怖的政府濫權,
完全沒有警覺心。比起中國政府的蠻橫,或許台灣人更該警戒的,是台灣人民對於程序正
義近乎無知或認為程序正義不重要的態度。
在政府慣於高舉社會安全大旗遂行社會控制時,如果台灣人民對於程序正義無知或不重視
,那麼,不需要等到中國統一,台灣很有可能早一步自我沈淪為極權國家。
講得更現實一點,就算你認為民主法治不能當飯吃因此不需在意,或許可以想想,你有沒
有親友在中國旅遊、經商、求學?發生在阿東身上的事,會不會有一天也發生在你的親友
身上呢?
4. 台灣司法對於中國法治程度的無知:
被逮捕後無法通知親屬、無法委任律師、由行政機關片面決定拘留,這些在現代法治國家
難以想像的情形,在2014年的中國真實上演。然而,台灣的最高法院,在2012年,是這樣
稱讚中國的法治程度:
「大陸地區已於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間,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嗣於
西元一九九六年又對上述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
,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
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最高
法院101年台上字900號刑事判決)
而且,最高法院稱讚的,是西元2000年的中國刑事訴訟法。此案例中,最高法院信賴中國
的刑事訴訟水準,大量援引中國的鑑定報告及公安筆錄,將兩位台灣人判處死刑。法務部
於2014年將此二人槍決。
http://goo.gl/rozrMG
5. 另一個阿東的故事:
台灣部分媒體聳動地報導小名最高可遭判處死刑,吸引了許多網民點擊。但可能很少網民
知道,台灣人徐東順的故事。徐東順被中國政府逮捕並指控於2011年走私K他命,遭中國
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於2014年6月處決。看到帥氣阿東的遭遇,我們幾乎不用想像這個已
經被處決的阿東,他被起訴、審判的過程,是多麼的程序不正義。
但是這個阿東沒有拍電影,大眾也不知道他是否長相俊秀,一個台灣人,就這樣被中國政
府判處死刑並處決,而且被中國政府作為政績宣傳。
http://goo.gl/QQlLcc
http://goo.gl/rnb9sE
6. 神經麻痺的台灣政府:
2012年,台灣與中國簽署投保協議,雙方約定若拘束他方投資人員人身自由,應於24小時
內通知。但在帥氣的阿東案件中,中國政府顯然未遵守協議。而台灣政府呢?毫無反應。
2009年,台灣與中國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其中約定「雙方同意基於人道、
互惠原則,在請求方、受請求方及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均同意移交之情形下,
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按照此約定,沒拍電影的阿東被判死刑
後,台灣政府其實有權請求中國政府將其引渡回台。
運輸販賣K他命,在台灣是不涉及死刑的犯罪(即使賣幾百噸,依法都不能判處死刑)。
而中國政府刑求逼供、栽贓嫁禍,製造冤錯假案的功力又是世界知名(曾發生不只一件殺
人犯被判死刑並處決後,被害人「亡者歸來」死而復生的案例)。
不論是基於主權,或者保障人民公平審判權的立場,台灣政府皆應提供在中國被逮捕、起
訴的人民協助,尤其是涉及死刑的案例。試想,若阿東是冤枉的卻遭中國政府處決,這是
多麼大的醜聞與悲劇?不過,在兩個阿東的案件裡,我們只看到神經麻痺的台灣政府。我
們很有理由相信,台灣政府甚至連最基本的協助(例如人道探視、幫忙請辯護律師、判決
確定後要求引渡等)都未曾提供給阿東。
當然,如果台灣政府提供阿東協助,將其引渡回台,恐怕又會招致民眾的不滿。在阿東遭
到處決後,台灣的蘋果曾經抄了一則短短的即時新聞,網民的留言都是「殺得好」「別回
台灣浪費糧食」一類的看法。這又會回到第3點,或許我們最該警戒的,是人民對於國家
暴力與程序不正義的無感,甚至支持。
延伸閱讀:
賴中強律師評論: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25787807593857&id=100004879216262
「根據2012年8月9日八次江陳會所商定之『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
全保障共識,中方承諾『雙方將依據各自規定,對另一方投資人及相關人員,自限制人身
自由時起 24 小時內通知。同時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建立的聯
繫機制,及時通報對方指定的業務主管部門,並且應儘量縮短通報的時間』,過去經驗,
中方並未切實落實此一約定。陸委會與海基會官員,應循聯繫管道向中方表達對柯震東人
身自由與安全的關切,而司法互助協議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國際與兩岸司法互助司更應要求
中方立即回覆通報。
此外,柯震東被捕事件,也是對中國刑事訴訟法有效性的檢驗。2013年1月1日生效的中國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
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這個『人
』,並不區分本國人、外國人、台港澳,柯震東被捕後柯的經紀人與家人遲未獲得中國公
安的通知,不禁讓人對此次修法的有效性產生高度懷疑。」
藝人柯震東經紀人聲明:
http://ent.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40818/454024/
「8月16日星期六晚上......整晚找不到柯震東,傳聞他因吸毒在北京被抓......8月17日
星期日晚上......我十分著急,不知道如何去証實事情的真偽,也完全不明白柯震東在北
京發生什麼事情......今天下午我在北京律師的陪同之下,去了北京東城拘留所,電腦裡
沒有柯震東的任何資料......直到今晚6點半,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告知將會以違反《中
華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14天,很快就可以讓直系家屬探視」
作者: Mews (On Your Own)   2014-08-19 03:00:00
這位是誰呀?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4-08-19 03:00:00
關你屁事
作者: YesHi   2014-08-19 03:01:00
太長 直接end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8-19 03:01:00
誰管你法治殺小 八卦才是主菜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19 03:01:00
廢死
作者: slimak (shady)   2014-08-19 03:01:00
誰拉
作者: ikz (不歸路)   2014-08-19 03:06:00
以他老爸抱中國大腿的事蹟 我想小名是不會太吃虧的
作者: leokoyo (那你懂我意思嗎)   2014-08-19 03:06:00
說太長的頗呵 內文值得深思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19 03:07:00
結論是兩岸司法互助簽假的
作者: ericlin84 (逃離戰場)   2014-08-19 03:07:00
我幹嘛要知道他國的法治?
作者: muller   2014-08-19 03:08:00
作者: Atwo (A兔)   2014-08-19 03:08:00
你哪位?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4-08-19 03:09:00
兩岸司法互助連陳由豪都抓不回來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19 03:09:00
真的有人相信中國會遵守協定通知臺灣家屬嗎,好天真
作者: eddie1212   2014-08-19 03:09:00
爆個屁~~
作者: benwendy (ㄅㄅ)   2014-08-19 03:10:00
作者: 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   2014-08-19 03:11:00
推 言之有物
作者: apoka (apoka)   2014-08-19 03:11:00
法院共產黨開的,法律僅供參考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19 03:13:00
跟對面簽一堆有的沒的都跟廢紙一樣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8-19 03:13:00
跟共產國家談法治,也真的是蠻好笑的
作者: rupcj (不怕)   2014-08-19 03:14:00
好文
作者: apoka (apoka)   2014-08-19 03:14:00
關心一下外國的事情啦,畢竟離很近
作者: lovesinker (愛情伸卡球)   2014-08-19 03:15:00
那你快去救他啊,還是趕快去督促政府救他
作者: psku (@(o‵ェ′o)@)   2014-08-19 03:16:00
我國跟中國簽訂一些東西 不需要知道有沒有作用喔
作者: GGinger (金薑)   2014-08-19 03:16:00
管柯去死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19 03:16:00
這篇要仔細看,未來去中國才會知道自己的處境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8-19 03:17:00
怎麼一堆FB阿 想屁話不會養帳號上來發喔我一定要噓爆每個FB廢文
作者: truthorlie (阿耕)   2014-08-19 03:19:00
被你啟發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8-19 03:22:00
中國主子辦事,哪輪得到奴才國說話?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4-08-19 03:23:00
誰的fb都可以貼嗎 改張博雅就換箭頭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4-08-19 03:25:00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4-08-19 03:27:00
作者: dkjirh (小恩)   2014-08-19 03:31:00
要是直接槍斃鄉民大概都高潮了
作者: reason1991 (RW)   2014-08-19 03:43:00
好文推……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8-19 03:49:00
好文 需要認真推
作者: draving (draving)   2014-08-19 03:54:00
好文推。不關心他國事務,哪天他國變我國了都不知道,看看服貿事件……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4-08-19 03:56:00
作者: primay (愛上飛鳥的女孩)   2014-08-19 04:01:00
好文推
作者: tzback (籽別顆)   2014-08-19 04:06:00
這樣馬政府還敢鼓勵年輕人去支那發展... !@$%^&*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4-08-19 04:13:00
推 對方不要人權是他家的事 我還有言論自由的一天就一定要捍衛它了 說到柯的事情 我真的很難去評量。。程序正義是唯一能要求的了畢竟中共也不是沒有寫好看的法條存在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4-08-19 04:15:00
好文 值得省思
作者: altlsa0118 (淺灘)   2014-08-19 04:22:00
推從另一角度看事情
作者: minimini (mini)   2014-08-19 04:23:00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4-08-19 04:38:00
看到法制的那一面 而非娛樂面
作者: Seiran (它它)   2014-08-19 04:46:00
他哪位?
作者: cvn65 (United Stars Ship)   2014-08-19 04:46:00
簡單講 要是有人放包毒在你房間床上 你欲哭無淚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4-08-19 04:51:00
推 這就是我看到的 恐怖的人治國家
作者: soria (soria)   2014-08-19 04:53:00
中國我也去過,想去那邊工作的人看完這篇會有幫助
作者: Peijai (Pasha)   2014-08-19 04:54:00
作者: higher (一步一腳印)   2014-08-19 04:58:00
某些人水準真的很低下XD
作者: johney719 (揪泥)   2014-08-19 05:09:00
好文推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4-08-19 05:09:00
中國本來就沒人權 難道現在才知??
作者: acheilyc (捲毛小胖)   2014-08-19 05:09:00
推 她頭腦真的很理性 觀點透徹
作者: gcaptt (gcaptt)   2014-08-19 05:30:00
好文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4-08-19 05:32:00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4-08-19 05:38:00
作者: grahamwu   2014-08-19 05:38:00
作者: hou777 (hou777)   2014-08-19 05:45:00
推啊..台灣感覺快了
作者: BIGNOSER (精銳肥宅)   2014-08-19 05:55:00
好文 某些亂嗆聲的是不是不識字啊
作者: liao4767 (戲劇羊)   2014-08-19 06:02:00
販毒死刑給推
作者: jacking   2014-08-19 06:02:00
優文推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4-08-19 06:04:00
作者: Kinging   2014-08-19 06:07:00
好文 噓的看過內文嗎?
作者: polaris920 (海苔)   2014-08-19 06:10:00
噓的人看一下
作者: weidisue (有夢最美)   2014-08-19 06:14:00
好文給推 中國本來就沒有人權 噓文的要看一下內文
作者: jkspike (出自岫谷的雲)   2014-08-19 06:15:00
這篇很重要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4-08-19 06:17:00
台媒下筆時才懶得想這些 除非輪到記者自己被公安整才會叫
作者: rota (賞你一記南拳讓你叫媽媽)   2014-08-19 06:20:00
在台灣也別講什麼法律啦,法律?律檢司誰守法了?都在玩法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08-19 06:24:00
推對比吳崢FB 法律系>>>>>政治系
作者: fatesilence (謝莫)   2014-08-19 06:31:00
好文推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4-08-19 06:38:00
噓的人是腦袋是怎樣?有一天換作是你親友遭強國人欺侮
作者: pftmax (無)   2014-08-19 06:41:00
高調!真嚴重!
作者: chia9432 (過敏好討厭)   2014-08-19 06:46:00
畢竟我們還是和中國簽了一些有的沒的
作者: laiyuhao (很黃很暴力)   2014-08-19 06:57:00
喔!在幫吸毒犯脫罪了喔!
作者: stimin1113   2014-08-19 07:03:00
吸毒扯一推,模糊焦點
作者: Dyren   2014-08-19 07:08:00
值得深思的好文 噓的人不要在這秀下限 好嗎
作者: iamcnc   2014-08-19 07:08:00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4-08-19 07:12:00
作者: joomo73 (joo)   2014-08-19 07:15:00
推 台灣還有很長段路要走
作者: chenn (失 落 沙 洲)   2014-08-19 07:17:00
作者: normanshi (原則就是原則)   2014-08-19 07:21:00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8-19 07:22:00
誰叫你在中國吸不在台灣吸
作者: kuopi (kuopi)   2014-08-19 07:23:00
推啊中肯
作者: neobakery   2014-08-19 07:23:00
某些虛的 真的很可悲 快去自殺 別出來丟臉了 幹 好文推
作者: jumpmoon   2014-08-19 07:24:00
作者: CCLelouch (朱利亞斯.金格雷)   2014-08-19 07:24:00
一篇邏輯薄弱的文章居然這麼多人推,有意思XD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8-19 07:26:00
好文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8-19 07:27:00
支那不意外啊
作者: elfrose   2014-08-19 07:28:00
這誰啊?爆什麼卦?
作者: UbaldJimenez (Uball)   2014-08-19 07:33:00
同意這邊邏輯薄弱,尤其是另一位阿東那段...這篇水準差茂生幾萬光年...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4-08-19 07:36:00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4-08-19 07:37:00
好文
作者: xxljay1776 (小GG)   2014-08-19 07:43:00
我有位好友常轉他的文 應該都是學運團體的
作者: lasciare (love)   2014-08-19 07:43:00
作者: Kemuel (門徒)   2014-08-19 07:43:00
作者: ctjh900805 (YiWen)   2014-08-19 07:44:00
所以這篇寫的不對?
作者: samurai101   2014-08-19 07:55:00
好文
作者: zoie98 (請你給我好一點的麒麟)   2014-08-19 07:56:00
作者: xboxer   2014-08-19 07:56:00
這篇哪裡邏輯薄弱????
作者: grahamwu   2014-08-19 07:58:00
愛秀下限根本一點法律101都不懂還好用邏輯說嘴的 不用理真敢把李教授搬出來救援...
作者: normanshi (原則就是原則)   2014-08-19 07:59:00
補血
作者: bhsugar (虛度光陰)   2014-08-19 08:01:00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4-08-19 08:01:00
內容沒錯 不過跟中國談法治跟人權本來就是白搭
作者: ailesMia (一路上有你)   2014-08-19 08:10:00
推!
作者: distress (exhausted)   2014-08-19 08:10:00
好文 推
作者: ioweia (^‧(00)‧^)   2014-08-19 08:13:00
這確實是我們沒注意到的
作者: japanzara (故事未了)   2014-08-19 08:13:00
好文推~~~
作者: xsummerx (追雲)   2014-08-19 08:15:00
說得沒錯啊 真的販毒就算了 如果事實上沒販毒呢?
作者: rabbit3591 (如果我是你)   2014-08-19 08:15:00
講一長串廢話,對岸是共產國家還談什麼法治,整篇立足點一開始很弱了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4-08-19 08:22:00
共產國家不一定無法治~民主國家難道都有照法治走嗎
作者: ooouuooo (小飛俠)   2014-08-19 08:23:00
推好文
作者: banrifpb (生存以上 生活以下 )   2014-08-19 08:23:00
作者: jokebbs (bbs://)   2014-08-19 08:25:00
他用專業看到了一般人看不到的問題 推!
作者: wameme   2014-08-19 08:27:00
推!
作者: momochan (運氣運氣)   2014-08-19 08:29:00
的確是普羅大眾都沒注意到的 執政的更是看到中國就下跪的特殊體質
作者: aragonite (霰)   2014-08-19 08:31:00
作者: yangstar1023 (metayang)   2014-08-19 08:37:00
這才是重點! 一直在那邊炒三小道德問題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4-08-19 08:40:00
作者: b9602220 (laing)   2014-08-19 08:41:00
!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4-08-19 08:41:00
要去中共的地盤撈錢本來就有風險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4-08-19 08:42:00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4-08-19 08:43:00
先推再看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4-08-19 08:44:00
推 就有群人舔一舔就自認收到善液還誇人家先進
作者: c06072001 (斯斯)   2014-08-19 08:48:00
酸民沒在思考der,說那麼多幹嘛~
作者: MikeB   2014-08-19 08:50:00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4-08-19 08:50:00
作者: raccoon0120 (上善若水)   2014-08-19 08:51:00
推個
作者: iamshock (SHOCK)   2014-08-19 08:52:00
當年的學生會長給推
作者: GIN1967 (GIN)   2014-08-19 08:55:00
作者: njrmp (面對心魔)   2014-08-19 08:56:00
推 很重要
作者: shucheng1218 (shucheng)   2014-08-19 09:02:00
高度不同推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19 09:02:00
這文章本質對,可是請不要拿柯來當案例
作者: Dogi (鬥雞)   2014-08-19 09:03:00
光柴智屏跟律師查不到資料這點就很可疑了人都被關了 還查不到 如果是真的 那真的很可怕
作者: jkiop79315 (路邊的死人)   2014-08-19 09:05:00
抱歉 看到販賣500KG的毒品先噓 證明清白再推回來
作者: j0928875963 (小白)   2014-08-19 09:05:00
文章對噓的人來說可能太難懂了吧 科科
作者: Robinzhou44 (救救螞蝗)   2014-08-19 09:05:00
專業
作者: ssk76528 (晴天之雨)   2014-08-19 09:06:00
好文推 值得深思
作者: sallyke (擁抱‧生命)   2014-08-19 09:08:00
作者: yoshiki0502 (Ning)   2014-08-19 09:08:00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4-08-19 09:09:00
推程序正義很重要
作者: iMANIA (我狂熱)   2014-08-19 09:11:00
作者: heerowei0802 (有鬼)   2014-08-19 09:12:00
作者: imogenemuse (籽)   2014-08-19 09:12:00
看完了,一身冷汗,原來在中國被消失已屬常態,沒人
作者: la127l (洛奧)   2014-08-19 09:12:00
好文
作者: wilson78225 (哈姆)   2014-08-19 09:13:00
好文章要推
作者: leo1108 (海海)   2014-08-19 09:15:00
推 由此留言可知板上多少無腦鄉民
作者: xboxer   2014-08-19 09:15:00
給他爆啦!!!幹
作者: blaukatze (姬 泰)   2014-08-19 09:17:00
一堆腦殘
作者: covenant (藍悠)   2014-08-19 09:17:00
高調推,希望讓更多人也能有所警覺。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18:00
這篇基本上認同 守法的人講程序正義可接受 犯罪以後再來講程序正義? 犯法的時候 把法律當屁 被抓以後 拿法律當擋箭?絕對支持亂世用重典 如果闖紅燈判死刑 對不闖紅燈的人有影
作者: ven456 (ven456)   2014-08-19 09:21:00
哪天鄉民去大陸玩被栽贓 就會後悔當初沒看過這篇文了XD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21:00
響嗎? 吸毒就槍斃 直接讓吸毒犯消失 對不吸毒的人有影響嗎
作者: chuiszt   2014-08-19 09:21:00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漢堡)   2014-08-19 09:21:00
這篇寫很好...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4-08-19 09:23:00
反正總會有人以為沒犯罪 這些事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衝刺)   2014-08-19 09:25:00
這就是689所嚮往的,難怪被噓
作者: covenant (藍悠)   2014-08-19 09:26:00
犯法的時候國家就可以不照程序來,神邏輯XD噓的人難以接受人犯法,又支持國家不照程序來嗎w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28:00
總會有人拿栽贓來說嘴 原來影片內他的尿液陽性是被栽贓的
作者: Malpais (Malpais)   2014-08-19 09:29:00
不管有沒有被栽贓 本來就要照程序來哪天真的要栽贓人 才不會讓你看出來是不是栽贓咧闖紅燈判死刑 行為跟罰則不相等 合理個屁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30:00
當然 我絕對支持對"確定犯法"罪犯 根本不需要考慮程序問題
作者: Bluebear (布魯塞爾的布魯貝爾)   2014-08-19 09:30:00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31:00
尤其是對"確定犯法"的殺人犯 連人權都不需要講了 ^^
作者: Malpais (Malpais)   2014-08-19 09:31:00
你又知道每一次都是確定犯罪了 柯是 不代表每次都是好嘛對於掌握權力者 本來就應該要用最嚴謹的態度監督
作者: pj721911 (pj721911)   2014-08-19 09:33:00
偵查不公開=不對百姓公開,但對相關人士公開,爛法。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33:00
所以說這篇觀念我認同阿 再確認有無犯罪前 絕對要照程序來但是照程序走確定你犯罪之後 就不需要講程序了 ^^
作者: pj721911 (pj721911)   2014-08-19 09:35:00
台灣都自己先關陳水扁在去找理由了,你說台灣進步?吃屎
作者: hdpig (Oo摸西豬oO)   2014-08-19 09:35:00
推回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35:00
反正鄉民的腦子裡 只有全部照程序走或全部不照程序走 2分而已麻 人人都是鍵盤老百姓 XDDD
作者: Amy860119 (熱血!!!)   2014-08-19 09:40:00
推 好文
作者: fanlander (letmesay)   2014-08-19 09:42:00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4-08-19 09:43:00
推程序正義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8-19 09:44:00
"確定犯法"也是等判決確定之後的事吧
作者: GSHARP (Mr.Q)   2014-08-19 09:46:00
推,沒人酸她廢死聯盟,真意外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08-19 09:47:00
作者: yulin0312 (yulin)   2014-08-19 09:47:00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8-19 09:48:00
就算確定犯罪了,也不代表剝奪全部的基本權阿
作者: scarletts (Lucy)   2014-08-19 09:49:00
看吧 中國根本不把台灣看在眼裏 台灣的Bumbler還急著拿服貿與自經去舔共 這不是bumbler什麼才是bumbler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8-19 09:51:00
以柯的案例來說 他確定犯罪 但也沒剝奪他全部基本權阿不是過幾天就可以見直系親屬了嗎??
作者: hukumi (慣遲作答愛書來)   2014-08-19 09:53:00
推 謝謝分享法律知識
作者: pig0038 (顆顆)   2014-08-19 09:53:00
作者: ivy51432 (食慾之春夏秋冬)   2014-08-19 09:56:00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4-08-19 09:57:00
東亞國家許多人思辨能力遠不如歐美幼童
作者: cywec   2014-08-19 09:59:00
長知識推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4-08-19 10:00:00
犯法就是事實..扯這樣多!?
作者: vicario837 (維嘉里歐)   2014-08-19 10:02:00
"不過是幾天" 哇真是歎為觀止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8-19 10:02:00
在判決前都不算確定犯罪阿(柯目前也不算)
作者: woshimisslin (LY)   2014-08-19 10:03:00
作者: ninachen (百感交集)   2014-08-19 10:05:00
很多人都不看內文的
作者: soooooooo   2014-08-19 10:05:00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8-19 10:05:00
這是最基本的無罪推定阿
作者: murasaki77 (ゆかり)   2014-08-19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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