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put (哈亞多)》之銘言:
: 而對此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顏宗海,則痛批這樣的「大麻不如菸酒危害大」的邏
: 輯是「強詞奪理」並有誤導民眾之嫌,「只從片面幾點切入,沒有全面看大麻對人體的影
: 響」!
: 顏宗海強調,吸食大麻初期可能會有放鬆之感,但大麻造成的是對腦部和中樞神經的永久
: 傷害,長久下來更可能造成「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和現實脫節」的感知失調。且吸食濃度
: 若過高,更可能導致意識不清昏迷甚至抑制呼吸而死亡,「造成的傷害絕對大過菸酒」,
: 呼籲民眾最好不要輕易嘗試,「當然連菸酒都能不碰最好」!(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1.
喝酒有什麼壞處哩?
喝酒過量 濃度過高 會猝死
醉倒路邊遭檢屍
酒後洗澡,會心臟衰竭
心臟病的人喝酒更危險
喝酒會上癮,會有幻覺
有酒癮,危害身心健康
喝完酒有的會發酒瘋,開始家暴
各位去查查家暴的案例 是不是很多都是酒後
2.
抽菸有什麼壞處哩?
抽菸會陽痿
易導致肺癌
肛門會鬆鬆的
有人便秘 就靠抽菸解決
抽煙汙染空氣
煙也會產生心智上的疏離感
一次抽太多菸 也有可能昏迷
菸有菸癮 酒有酒癮
因此我覺得 菸 酒 大麻
是同等類的東西
菸酒沒禁 卻禁大麻
實在很奇怪
有人曾經在一百多年前
強調抽鴉片的好處,鼓勵大家抽鴉片
這個人因此基很多功德
到現在歷史課本還有他的名子,廣為歌頌
世代子孫財富萬貫,富過三代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4-08-19 15:24:00所以你要表達的是?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9 15:24:00發現此文說的前提都是過量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08-19 15:24:00連豎?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8-19 15:24:00
煙酒是國家賣的當然合法~大麻政府又沒插股怎麼可能合法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25:00菸酒毒都有害 但菸酒既存事實 難禁
作者:
polarg (喔啦喔啦喔啦喔啦)
2014-08-19 15:26:00菸酒已經不是國家賣的了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26:00毒是非法 若想解禁 請去佔領立法院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8-19 15:26:00酒至少可以做菜 菸要怎麼做菜?
根本不到一百年..什麼一百多年前,先回去背熟再偷酸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27:00拿菸酒護航毒品 是很怪的邏輯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8-19 15:27:00不過就一堆黨工在那邊假掰見獵心喜抹黑學運有啥好講的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8-19 15:28:00菸酒跟大麻一樣都成癮性物質 , 台灣還有菸酒公賣局咧
作者:
usebbs (ptt)
2014-08-19 15:28:00莫名其妙~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8-19 15:29:00國民黨有利的 鴉片都可以合法了 鴉片有益論 抽成三歲自耕農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29:00美國禁過酒 後來解禁 大麻某些州已解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8-19 15:29:00XD
作者: wwpuma (puma) 2014-08-19 15:29:00
早就沒菸酒公賣局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30:00若想解禁 原po可組社運組織去爭取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4-08-19 15:30:00是阿 制度是拿來衝擊的啦 快去占領立法院阿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31:00就像廢死也有組織 至於能否成功 是另一回事
我只對原po引來酸的歷史時間序錯誤有些意見.其他隨便
麻煩把100多年前改成80幾年前 (那是1930年8月2號的事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4-08-19 15:32:00真的吃飽太閒所以發廢文 噓文不夠用 wwww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34:00gay版關於毒品合法化吵很兇 去年遊行還爭取用藥(毒品)合法
作者:
stark2 (霸極流奧義千峰塵)
2014-08-19 15:36:00誰強調抽鴉片的好處??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8-19 15:36:00
非法不代表永遠非法只看你要不要爭取~同性戀和毒品都是沒必要因為前人認為不好我們就照做只要不妨礙他人就好
作者: wwpuma (puma) 2014-08-19 15:37:00
太平洋沒蓋,大西洋也沒蓋吸毒不會妨礙他人 神邏輯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4-08-19 15:38:00合法也不代表不傷身體 但都比不菸不酒不大麻還在這廢好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8-19 15:38:00同性戀在台灣合法 不代表毒品非法 爭取就會合法廢死同理 亂倫同理以前非法現在合法的邏輯不能適用任何事有些事爭取會合法 有些事世界末日時還是不會合法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8-19 15:43:00
以前多少人說有同性戀會世界末日..現在呢?別以偏蓋全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4-08-19 15:46:00世界末日論?www 有人類就會世界末日啦 管你毒品還是gay
作者:
hongmangi (nobody knows me at all)
2014-08-19 15:47:00把毒品跟同性戀類比?科科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9 15:50:00不過嘛,別為了合法扯菸酒進來,先去想辦法解決毒名化吧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9 15:51:00一般所有人認知大麻都是毒品,先改變認知才是重點不是拖別的東西下水就能顯得這東西好似正當多了
作者: wwpuma (puma) 2014-08-19 16:20:00
會google,人人都是專家
作者:
yeardoss (我叫dos,不是豆子=.=)
2014-08-19 16:34:00跟危害無關,法律如果規定吃漢堡有罪,你還吃就是你不對
作者: elvissheng 2014-08-19 16:42:00
頗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