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一季生產量。雖然改為一年不得超過一次。但是國外的法規頂多三年一次,廣東省規定
: 的協商時間太頻繁,恐影響公司產能出貨進度。
: 再者,將上班、休息時間、獎金分配結構納入協商範圍,翟所領說,如果員工要求休星期
: 二、星期三這種非假日時間,則會影響生產,但資方也只能接受協商。至於津貼、獎金分
: 配若納入集體協商範圍,將影響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
: 翟所領說,此前煽動罷工的人可能被開除,但新條例實施後,參與停工的人僅不拿薪水,
: 對企業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每個公司規定曠職幾天後將被開除。但這項條例卻有60天
: 合法停工權利,與勞動法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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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商慣老板:不排除出走 ╰(‵皿′*)╯
不會的,不久他們就會紛紛鮭魚...阿不,食人魚返鄉了。
返鄉後他們的招數大致如下:
1.每天上媒體怪東怪西怪政治家,什麼大學沒訓練好,什麼現在年輕人都草莓都不來。
2.每天關說遊說行政院,叫他們把便宜國有地釋出讓他們擴廠。
3.每天關說遊說立法院,叫他們解除外勞限制,廢除基本工資限制。
4.每天見有力人士大力遊說反對補償勞工債權順位優先於銀行抵押權,墊償範圍擴大到
退休金、資遣費。
5.正經工作已經賺不了什麼錢,所以把閒錢全部投入房地產,炒炒炒炒炒樓炒到爆。
只要沒達成他們的訴求,他們就會一哭二鬧三出走。不過這次不知道要走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