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講的沒有錯,大陸從中央到地方,還有一些過去的思維。
比如常常有妓女嫖客游街示眾之類的行為,不過這些年少一些了。
但是,喜歡采訪罪犯,并有勉強他們配合“懺悔”的新聞,尤其是央視新聞聯播
屢見不鮮。實在是莫名其妙。
前段時間郭美美不也是在13億人勉強懺悔了嗎?
雖然吸毒 賭球都是非常嚴重的,特別是社會影響非常不好,
但是當事人是成年人,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是誰,是誰這樣肆無忌憚的去讓嫌疑人去做這樣的懺悔呢?
到底是有什麼權利這樣做。
但是柯的確是吸毒了,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尤其是對這些擁有眾多粉絲的明星來說
他們本身的行為已經超出 普通人那種 個人行為的范疇
他們會是青年人模仿的對象,會影響青年人的價值觀
還有我認為,我們這個國家也很奇怪。
搞科研的人,搞文化研究的人都在清苦中度過一生
那些演員戲子 代言個廣告 代言費就是幾千萬 甚至上億
現在的讀書人、文化人說真的 完全沒有尊嚴和地位
難怪世風日下 道德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