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4-08-21 00:30:34這篇說的很好,
不過我想回應其中一篇引用文章的說法。
※ 引述《bill09232002 (唷~)》之銘言:
: 剛在buzzorange剛到兩篇很有趣的文章
: 兩篇的標題都還蠻聳動的
: http://ppt.cc/9tL8 :大麻根本不該被禁,只是人類害怕面對自己的慾望而已
文章:
http://ppt.cc/ZMCf :柯震東呼「麻」被捕,難道大麻不能像菸酒一樣「合法」管制?
圖:http://ppt.cc/9s9a
圖說節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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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比菸還「不容易」上癮,也對身體更無害;
《BO》...說明大麻證實比菸酒更無害,以及更不易沉癮;
大麻...只會變成除了菸、酒之外的另一種選擇。
如果用有害身體、容易成癮為由認定大麻應該被禁,那麼菸酒也不該被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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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推論當然是合理的,
但是,「解讀數據過於片面」,「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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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上「煙草,酒精 > 大麻 > 搖頭丸,迷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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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支持方說:「煙酒比大麻更危險」 => 「煙酒都開放了,大麻也應開放。」
依此邏輯,危險性更低的「搖頭丸,迷姦水」也應該要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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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數據,支持己方論點,當然可以,
但刻意忽視而選擇性解讀,則不可。
作者: santinsantin 2014-08-21 00:56:00
以台灣現在的現況根本就不適合開放大麻,煙酒也應該漸漸提高稅捐減少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