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313 (åšå£«)
2014-08-22 23:08:16關於最近流行的ALS Ice Bucket Challenge
遊戲規則是每位被挑戰者有24小時可回應,可選擇被整桶冰水潑身,或捐款100美金做
公益、當然也可以兩者都做。完成挑戰後,可以再指名3位朋友接受挑戰。
這種規則到了台灣導致許多搏版面的政客藝人,不但沒有呼籲支持ALS
甚至也沒有憑據證明自己有捐獻,純粹潑冷水玩得不亦樂乎或享受指名的快感
在此建議規則應該更正為:
1.每位被挑戰者在24小時內往自己潑冰水不限次數
2.每潑一次自己就要捐100美金,潑兩次200美金,依此類推
3.時限內潑自己多少次就能指名多少人
如此規則有以下好處...
1.藉此測驗那些名人真正的善心,想增加捐款額就要盡量潑水,而連勝文那種潑完一次
喊爽的人應該就會自動棄權
2.漸凍人的痛苦不是在炎夏潑一次冰水就能體會,潑愈多次時會覺得愈痛苦
而此時這種行為才能變成飢餓三十般的情境體驗
3.喜歡沉浸在指名別人權力感的名人必須先付出自己肉體上和金錢上代價才能獲得,
而非淪為名人交際圈的團康活動
最後附上捐款資訊
http://ecbank.npois.com.tw/mnda/ecpay.asp
所以到底有沒有發想者規則訂很爛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