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eNe (魔尼尼)
2014-08-22 23:36:191.媒體來源:
公視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針對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調查局今天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而北檢也已經
完成分案,將在蒐證之後傳喚張顯耀說明。但是在另一方面也有人為張顯耀抱不平,今天
下午就有一群支持者北上到陸委會陳情抗議,要求主委王郁琦說清楚張顯耀到底犯了什麼
錯。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違反國家安全的事件,越演越烈,22號下午,張顯耀的支持
者,從高雄北上,到陸委會外面抗議,並遞交陳情書。
==張顯耀支持者vs陸委會人員==
你認為張顯耀
有沒有違反政風室應有的分寸
這個我不清楚
不予置評 不予置評
22號上午,調查局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謀信==
本署隨即已依規定
分他案辦理
並指派檢察官處理當中
由於調查局一開始認定張顯耀涉嫌觸犯外患罪,涉及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可是外患罪通
敵對象,必須是外國政府 ,依照我國憲法,大陸是固有領土,條件不符,調查局因此轉
向刑法洩密罪章,本刑3年以下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或是本刑7年以下的違反國家機
密保護法第32條偵辦。
但是學者批評,政務官的任免要乾脆,高層要求張顯耀去職的過程,實在難看。
==東華大學教授 施正鋒==
政務官本來就是高風險的呀
你是事務官出身 我不講呀
那你知道張顯耀是立委出身
他怎麼不懂這一套呢
法律學者也批評,如果張顯耀有操守問題,應該先透過政風人員行政調查,短短兩天,就
轉變成刑事案件,政治操作的味道濃厚。
==聲音來源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楊雲驊==
可能一開始的考量
是說用行政案件處理掉
因為各種情況發生了
他決定 那改成用刑事案件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會認為 認定
還有政治操弄的 就會太明顯
調查局向北檢報請指揮偵辦的動作,明顯是朝洩密罪方向偵辦,北檢22號已經分案,但是
仍然對偵辦案由,北檢以涉及偵查不公開,不願對外說明。
陳佳鑫 陳昌維 吳嘉堡 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77451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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