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的警大 如同其他 軍事官校一樣 是一種特別拔擢用人的攏絡制度
用「恩給」,每月發給生活費的方式
用「易考」,國家考試給予洩題或簡單題目方式,通過考試予以晉用
以達到【攏絡】,維護黨國政權永久的目的
但這樣卻會造成從這種制度出來的警察資質程度參差不齊的弊病
造成水準低落的警察卻能位居高位 水準較高的警察卻位居低位 的不公平現象
這對國家司法制度 和社會是一種長久的傷害 國家水準也不會提升 而有著包袱
既然 警察多數屬於庶務、行政警察 近身侍衛和特勤警察畢竟少數
長久存在的警大制度也不宜說廢就廢 仍然要有特殊考量 但應改進選拔制度
警大應減少招生人數 並僅限招武科(Ex.跆拳、射擊、狙擊、近身搏擊等)之人才
其餘科別應予廢除 而從社會人士中 以國家考試進行考選後再去受訓
換言之 應減少從警大晉身警察的比例 增加從社會人士參加國考取材的比例
這樣才能兼顧警察的素質與特別警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