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拿錯安全帽 八歲模範生被送辦

作者: fedirk1741 (嗨)   2014-08-24 12:26:57
※ 引述《yTim5566 (☆煞氣a56版主☆)》之銘言:
: 鍵盤科科出動!
: 1. 犯罪人一定很可憐。
: 小維媽媽被診斷出罹患胃癌,母子長年茹素,捐助慈善團體,上學期當選模範生,
: 還常去義演小提琴。
: 問題是這些跟他兒子拿錯安全帽有甚麼關係?
: 2. 竊盜罪不是公訴罪嗎?
: 既然如此也沒有告訴乃論的問題。就算當事人要撤案也沒有辦法撤。
: 3. 將心比心?
: 問題是現實社會哪來將心比心這種事情?一個便當吃不飽為什麼不吃第二個?打斷手骨
: 顛倒勇,真了不起?這到底哪門子將心比心。如果社會根本不是將心比心,那麼告訴小
: 孩子將心比心這件事情不就是在欺騙他們嗎?
: 雖然我們都期待世界上多一點笨蛋好人,以防我們出事的時候有笨蛋可以幫助我們。問
: 題是這年頭遇到笨蛋的機會多還是聰明人的機會多?而面臨一大堆詐騙、欺瞞,甚至公
: 眾人物的謊言,如果我們傻傻的相信這些嘴砲王八蛋的將心比心,吃虧受損失的是誰?
: 到最後還是自己。也許這樣子社會是冷漠的,但是至少比起哄騙天真的人去做將心比心
: 的事情,最後人財兩失,對社會充滿絕望,單純的冷漠可能是更為仁慈的作法。而那些
: 成天將心比心的人,才是真正的在造口業。
: 4. 我不太確定是不是真的不小心拿錯
: 會不會是他父母叫他拿,想說沒有那麼嚴重?會不會是根本就是故意或是惡作劇,但是
: 沒有想到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八歲的現代小孩子我不認為有那麼純真,真相如何現在下
: 判斷也是言之過早。
: ※ 引述《normansea (Norman)》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時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拿錯安全帽 八歲模範生被送辦
: :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8歲男童「小維」(化名)是學校的模範生,上月颱風天他與
: : 母親外出,誤拿鄰車的同色、同款安全帽,雖然1小時內就主動歸還,但失主堅持提告,
: : 小維母親跪求原諒,願賠10倍金額仍不為所動,還表示「我要教乖(訓)他們」,警方受
: : 理後,雖研判小維涉案程度不高,但也只能將全案函送少年法庭審理;小維事後問媽媽「
: : 我是好人,警察為什麼說要捉我去少年法庭?」小小心靈大受影響。
: : 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的小維媽媽說,一家3口於7年前發生嚴重車禍,丈夫身亡,母子多年來
: : 相依為命,兒子就讀板橋某國小,即將升三年級。
: : 小維媽媽說,7月23日麥德姆颱風來襲,傍晚天色昏暗,她和兒子外出吃飯,晚間6點18分
: : ,兒子以為安全帽被吹到鄰車而拿取,母子倆在餐廳發覺誤拿安全帽,匆匆用餐,7點10
: : 分就主動放回原車上。
: : 單親癌媽 哭跪求和解
: : 事後警方與失主找上門,她在社區管理室先向失主道歉,又到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向失
: : 主下跪,表明願賠償10倍金額,但對方就是不領情。
: : 小維媽媽說,事發前一天,她被診斷出罹患胃癌,母子長年茹素,捐助慈善團體,小維從
: : 小讀經,上學期當選模範生,還常去義演小提琴,但兒子面對警方詢問,都不免擔心地問
: : 她「媽媽,我是好人,警察為什麼說要捉我去少年法庭?」小小心靈大受影響。
: : 為了證明小維的清白,小維媽媽與姑婆還自行蒐集「主動歸還」的監視器影像提供給警方
: : ,希望不要疏漏對小維有利的重要證據。
: : 警方表示,武姓失主指稱當天到超市購物,離去時發現機車上安全帽遺失,徐姓警員陪他
: : 調閱社區監視器,但隨後發現安全帽被掛回車上,透過社區保全找到小維母子,因失主兩
: : 度堅持提告,警方只能受理。
: : 失主:給他們一個警惕
: : 警方說,當時小維媽媽在警局內跪求,同仁都急忙將她拉起來並不斷安慰,對於必須法辦
: : 小維,同仁雖感不捨,也只能依法處理。
: : 據透露,從事服務業的武姓失主告知警方「我當時如果自認倒楣,摸摸鼻子(騎車)走了
: : ,誤拿安全帽的母子也歸還無門…,即使他們沒有犯意,我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
: : ,給他們一個警惕。」記者昨無法聯絡上失主,無從取得回應。
: : 3.新聞連結: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7250
: : 4.備註:
: : 人都會犯錯!還是將心比心,給小朋友及媽媽一個機會吧!
: 就交給司法去調查吧,有些錯誤本來就不能犯。
按照這篇報導講的 老實說根本不可能起訴啦
而且送到少年法庭還會先審理 大概連地檢署都不會送 萬一真的送了
他們事後有做歸還的動作 就是所謂的「使用竊盜」 檢方會做不起訴的處分
如果他們在檢方那答辯說 自己只是想借用一下 沒有據為己有的主觀犯意
如果檢方採信的話 不起訴的機會就很高 聽起來很機掰 但是實務上就是這樣
借一下是沒有犯罪的 腳踏車被偷騎走又還回去 "無罪"
再退一萬步來講 如果真的只是誤拿而已 主觀上沒偷竊的犯意
你有聽過過失竊盜? 如果竊盜罰過失 我看台灣幾乎每個人都會跑過法院啦
你摸摸自己的良心 你沒不小心拿過別人的東西?
「我當時如果自認倒楣,摸摸鼻子(騎車),誤拿安全帽的母子也歸還無門…,即使他們
沒有犯意,我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給他們一個警惕。」
假設這段真的是真的 對方就是單純不爽想告而已
這種才叫拿正義之名胡亂行使自己的權利 自己都沒誤拿過別人的東西?
少放屁了啦 還給他們一個警惕哩
這種人真的跟某個吳姓檢察官 被國中生用網球打到 就進去學校裡面搜索的行為差不多啦
作者: spadek89507 (Unlimited)   2014-08-24 12:28:00
原來偷東西 只要說誤拿就沒事喔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8-24 12:29:00
未滿14歲又沒有刑責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4-08-24 12:30:00
原來拿錯東西就算偷竊?那全台灣應該九成的人都偷過東西
作者: eegh (無語)   2014-08-24 12:30:00
推這篇,某些沒法學素養的不知道是在大聲什麼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8-24 12:31:00
那小孩媽媽應該以法定代理人的地位用民法184條告回去
作者: supershower (吉他手)   2014-08-24 12:31:00
是的 這篇正解 要起訴不是靠鄉民正義就能起訴
作者: darthmoon (達斯蒼月)   2014-08-24 12:32:00
安全帽大小顏色款式有沒有相同??出門有沒有帶安全帽?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4-08-24 12:32:00
推這篇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4-08-24 12:33:00
這種小事檢察官八成不起訴,送辦有很嚴重嗎?告的人真是神經病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4-08-24 12:41:00
小孩媽媽反告?我笑了根本就是媽媽直接拿隔壁安全帽給小孩現在裝無辜是小孩誤拿
作者: tofu0208   2014-08-24 12:44:00
欠缺不法意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 不成立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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