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也就是6/25,
一群"民主鬥士"被"違反人權"的關在諾富特飯店嗎?
我還記得....
劉宏恩說「要讓華航諾富特飯店付出法律代價」!
陳唐山說「要破門者找律師」。
新頭殼新聞的標題:諾富特事件一星期等無道歉!民團:將提告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702/426723/
看到大家這麼正氣凜然,真是讓人感動得淚眼潸潸,
有那麼多有法律背景的人士跳出來講諾富特犯了OO法、XX法,
我想,只要民團提出告訴,百分之百一定勝訴的~!
諾富特那群阿卓仔一定會嚇到屁滾尿流,
從此不敢在台灣囂張。
不過一個星期過去了,諾富特沒道歉,
兩個星期過去了.....
兩個月都到了.....
...................是不是連這樣的事情我們還是只能口水啊?
(我得到「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