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like ( )》之銘言:
: 澎湖空難理賠 復興提1490萬元
: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4年8月25日電)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今天邀7月23日GE222事故罹難者家屬,在澎湖縣馬公市協商理賠,並提出新台幣1490萬元理賠金。
: 協商會議至近中午12時仍在進行,復興提出的賠償金,要獲罹難者家屬同意才算數。
: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825/1/4n1s0.html
國內線算天價,擺到國際線看也不算少
這做法比較像投降輸一半
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 3 條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
依本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對於每一乘客應負之損害賠償,其賠償額依下列標準。
但被害人能證明其受有更大損害者,得就其損害請求賠償:
一、死亡者:新台幣三百萬元。
二、重傷者: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
前項情形之非死亡或重傷者,其賠償額標準按實際損害計算。
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重傷,依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
但是苦主跟家屬一定會去咬機長跟航空公司,
隨便咬到一個就告得贏
第 6 條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生客貨之損害者,
其賠償責任不受本辦法賠償額標準之限制。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對其受僱人或代理人執行職務時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同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