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p3110 (pop3110)
2014-08-26 00:03:50※ 引述《clement80161 (clement)》之銘言:
: 大逆轉!最新VCR直擊 安全帽男童非誤拿?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luuaSWOjFg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25004779-260402
推文一堆鍵盤法律者在搞笑
如果影片屬實 這就是典型的「正犯後正犯」
還直接間接正犯勒 這小孩根本還不適用刑法好嗎@@
也沒有犯意聯絡 都是他媽媽的指揮
明天媒體又要去嗜血了 ㄎㄎ
丞相!!!!!!!!!!!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14-08-26 00:04:00
起風啦~
作者:
ILOVEWAVE (^_^)我愛波(>ˇ<)
2014-08-26 00:05:00媽媽要用刑法阿
作者:
bee5408 (aki)
2014-08-26 00:05:00poor 武先生
作者:
xgame1712 (ottolaryngologist)
2014-08-26 00:06:00開始就覺得很怪 一直在檢討被害人
作者: just8811 2014-08-26 00:06:00
兒童犯罪就是少年法庭法官處理 一堆鍵盤法律人還在檢察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4-08-26 00:07:00記得不是有一人寄一頂安全帽給被害人嗎? 還要繼續嗎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4-08-26 00:11:00結果是 使用竊盜 還是無罪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8-26 00:11:00不錯耶~~~可以開個安全帽店了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4-08-26 00:15:00
要寄安全帽的縮去哪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4-08-26 00:21:00呵呵 果然是媽媽幹的 誤拿這理由實在太瞎了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14-08-26 00:54:00有犯意聯絡是共同正犯吧!?
正犯後正犯是間接正犯的一種型態,只是前者是2個都會會立正犯,後者是一個不成罪一個成罪。相同的地方就是 都是利用他人來實現自己的犯罪
作者: yellowlove (人生海海) 2014-08-26 01:00:00
利用無責任能力人實行犯罪 本來就是間接正犯 有問題?
作者: goldencoast ( 甦醒中的魔性) 2014-08-26 01:14:00
正犯後正犯不是間接正犯?看來我書讀太少!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8-26 01:23:00這不是正犯後正犯吧?這很標準的間接正犯啊~
作者: goldencoast ( 甦醒中的魔性) 2014-08-26 01:39:00
我意思是就算正犯後正犯也是間接正犯啊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4-08-26 01:49:00小孩無故意,不會是正犯,只是間接正犯的工具,而且這可能有使用竊盜的問題吧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4-08-26 01:57:00大一的話就要翻書過後才發言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