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個資、通保法 犯嫌的保護傘

作者: spvgf   2014-08-27 09:34:19
1.媒體來源:作者:中時電子報 – 2014年8月27日 上午5:50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個資、通保法 犯嫌的保護傘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中國時報【馬瑞君、梁貽婷╱台中報導】
如果能夠即時監控,犯下施家金撕票案的司機謝源信,還能夠順利逃亡嗎?專案小組還原案情,從家屬報案到謝嫌潛逃出境至少有7小時空檔,若能善用監視設備、手機通聯即時掌控行蹤,還有機會及時將他攔下。
但ETC上路後,國道儼如歹徒的「逃脫捷徑」。
調ETC影像 犯個資法
檢警介入偵辦後,最有可能追上謝嫌的時間點,就是謝嫌18日下午2時到玉山銀行永康分行取贖前,因專案小組已成立2小時,按以往的辦案程序,應有把握鎖定謝嫌。但ETC取代了國道收費站監視器,
讓他肆無忌憚一路南下,通關小港機場、左營高鐵站、桃園機場監視系統。
檢警一籌莫展,以緊急案件向遠通調閱影像,因《個資法》踢鐵板,原本需要3天才能調到
資料,專案小組用盡辦法才縮短半天,但一切都太遲了。
修正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也成為謝嫌的「保護傘」,以往警方可立即調手機通聯紀
錄,現在要陳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且限制1人1卷,繁瑣的文書作業,讓歹徒好整以暇。
據了解,通聯紀錄得向電信服務業調閱,一般像中華電信,因為交情夠,法院OK以後一個
小時以內就調得到,但如果沒交情,就得等個2、3天了。
調通聯 靠交情快一點
從時間點來看,家屬在匯款後等不到好消息,才正式報案,檢警專案會議為上午11時30分
,已慢了好幾拍。若按以往的作業流程,檢警通報桃園機場、國道警察,就能立刻調出清
晨6時謝嫌接老闆的豐田休旅車影像,並追出沒返回台中的家找到疑點。直到謝嫌開車重
返中山高,將車開至台中市春風汽車旅館,又換賓士車先載2共犯下中港交流道,再上中山
高載肉票南下北斗交流道附近,約10多分鐘之後,才又重回一高,檢警案發後研判被害人
就是在該時間被殺害,但清查出巷口監視器影像,已是第2天了。
3.新聞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個資-通保法-犯嫌的保護傘-215048654.html
4.備註: 看來個資法真的是保護壞人的最佳法條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08-27 09:35:00
不然014還能過爽爽每天睡愛+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8-27 09:35:00
懂法律的人=壞人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4-08-27 09:36:00
牽拖 就不要你記者隱私全都錄再來靠邀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4-08-27 09:36:00
壞人當然要懂法律 隨時或發生在自己身上不懂有競爭力嗎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4-08-27 09:36:00
個資法本來是要防商業濫用行為,現在有無限上綱的感覺
作者: accin (acc)   2014-08-27 09:37:00
老闆開豐田休旅車 司機開賓士 不科學阿
作者: end81235 (21)   2014-08-27 09:37:00
一噓特稿,二噓和個資法無關好不好,怎麼不說是海關的錯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4-08-27 09:38:00
不想給你就推給個資法,問他依據哪條也說不出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4-08-27 09:38:00
個資法啦 電子發票啦 都是來監控古意人的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8-27 09:39:00
法律保護懂它的人,並且懲罰不懂它的人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7 09:41:00
妓者跟政腐意圖使人仇法律人,明明是妓者跟政腐惡搞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08-27 09:46:00
真好,辦案不力、治安敗壞推給個資法
作者: decadeW (好累)   2014-08-27 09:50:00
諸公立委怕自己幹的壞事被曝光 立法保護自己臭惹ㄇ
作者: MacOSX10   2014-08-27 09:54:00
嫌犯照片應該上傳雲端,用軟體分析讓每個人用手機拍的時候,就會自動出現紅色框框把通緝犯框出來並且自動通報警局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8-27 10:08:00
警方辦案越來越困難 只有壞人爽到 一般人到底被個資法保護到什麼? 感覺不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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