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希望各寺廟發揮創意 不要再宰殺神豬供神
YAM
記者陳寶印/桃園報導
大溪鎮是桃園縣少數幾個鄉鎮市宰殺神豬鄉祭祀及供奉最熱烈的地方,除了農曆二月之外,七月與八月也是不少人進行宰殺,為了兼具宗教及動物保護思維的調和與兼容,桃園縣政府特別函請大溪鎮公所能確實輔導轄內所有列案的寺廟等宗教團體,希望改用一般體型豬隻(如米、麵線等)或其他創意方式來替代,縣府也同時要求鎮所確實掌握神豬戶飼養之列管名單及狀況,並希望每月定期稽查後將結果送縣府轉送行政院農委會。
圖說:大溪鎮寺廟眾多,經常舉辦神豬競技,鎮所要求各寺廟能呼籲信眾減少宰殺神豬,改用創意方式或一般體型豬隻來替代,(記者陳寶印攝)
據悉,大溪鎮內列案的許多廟宇,即玉玄宮、福仁宮、永昌宮、三元宮、仁安宮、福安宮、永安宮、仁和宮、普濟堂、福山巖等最近皆接獲來自縣府轉至行政院農委員的公文,要求鎮所加強輔導仍舉辦神豬祭祀活動的寺廟等宗教團體和神豬養戶,能兼具動物的思維,不要經常舉辦神豬等競技活動。
縣府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不得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雖然目前依據畜牧法公告民俗祭典大型豬隻如體重超過二百四十台公斤以上,得免於屠宰場屠宰,惟祭典舉辦團體應於三日前向地方政府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始免於屠宰場屠宰。不過,這項規定雖立意良好,但仍有部分民眾在進行神豬競技時未按此規定來辦理,加上大溪鎮是桃園縣內進行宰殺神豬活動最多之一的鄉鎮市,廟宇又眾多,因此,農委員特別函請縣府轉大溪鎮公所來加強宣導該項規定,並落實稽查違法的行為。
鎮所二十七日表示,對於縣府的指示將全力配合辦理,將加強勸道目前仍辦理神豬祭祀之寺廟或宗教團體取消豬隻重量競賽,改用一般體型豬隻或採用其他創意方式來替代,以促使宗教民俗及動物保護思維之調和與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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