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 明起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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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2014.08.31 09:57 pm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3學年度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將於9月1日起至9月30日,由各縣
市榮服處受理申請。獎學金名額包括博士班25 名、碩士班75名,每名頒發獎學金15000元,
學士班200名,每名10000元。
榮民榮眷基金會表示,獎學金發放對象為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
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
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就讀教育部承認學籍之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博、碩士班。
申請條件為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75分以上,操行成績評列甲等(80分
)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如果申請者超過獎學金發放名額,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
發(身心障礙者以其學業平均成績加5分後列入評比);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為
排序標準。
基金會強調,獎學金申請範圍不包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推廣教育
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另外,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具現役軍人、榮民、
公務人員身分,以及已領有政府機關發給獎助學金或退輔會就學補助者,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