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割喉案凶嫌 經鑑定達精障程度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方姓男童遭割喉案昨天辯論終結,全案焦點擺在凶嫌
蔡姓男子是否罹患精神疾病,達到心智缺陷的地步,合議庭
請6名醫師、教授鑑定,5人認為已達到精神障礙程度。合
議庭訂於10月6日宣判。
2012年12月1日蔡姓男子在台南市南區某遊藝場,以線上遊
戲的儲值卡誘使方姓學童進入廁所,並將方童割喉殺害。警
詢中蔡表示,因聽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刑,且失業想吃
牢飯,才計畫殺人,且準備殺2、3人。
檢察官以蔡毫無人性,求處死刑,但一審法官認為蔡曾多年
來飽受精神疾病之苦,才預謀犯下殺人罪行,尚有教化改過
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
台南高分院昨天開辯論庭,蒞庭檢察官指蔡惡性重大,殺害
沒有反抗能力的小孩,冷血殘暴,與野獸無異。並主張蔡犯
案時有行為能力,一審判無期過輕,要求改判死刑,以符合
大眾對社會正義的期待。
為了確認蔡是否有精神障礙,合議庭請來4名精神科醫師、
2名教授做鑑定,多數都認為蔡罹患分裂病性人格、邊緣性
人格,犯案動機為精神疾病引起,蔡已達到精神障礙、心智
缺陷的程度。
根據醫師訪談蔡姓男子的資料,蔡表示他自殺4次都死不了
,才有殺人想被判刑的想法;蔡並認為一審判無期徒刑太輕
,因為他沒有道歉,該判死刑。辯論庭從上午持續到晚上,
吸引家屬、人權團體旁聽。
3.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185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