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網友爆紅女教授 臉書罵同事判賠10萬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蔡清華、林宜樟/綜合報導〕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對她的
批評,曾向108名網友提告,讓她聲名大噪;不過這回自己也捲入官司,被同校教授陳慈
幸提告侵權損害賠償,民事一審判盧須賠10萬元,二審仍駁回其上訴。
盧映潔受訪時說,二審法官和陳慈幸認識,判決明顯偏頗,她提出許多證據法官都不採納
,判決書上也未呈現,一定會上訴;記者透過校方聯繫陳慈幸,她轉達不回應此案。
曾因贊成廢除死刑立場,公開上電視節目討論,在網路引發論戰的盧映潔,針對網路上對
她的批評,曾數日之內對108名網友提出告訴,雖然大多數被告網友,均與盧映潔達成和
解撤告,但她也因此聲名大噪。
至於中正大學教授陳慈幸,則指控盧去年4月利用其個人臉書,以「Lu Ma」發表批評她的
不實言論,文中雖未指名道姓,但盧直指「號稱有位刑事法專長的老師」,排除是「學生
所愛戴的馬員外」,就其上課內容多所貶損及批評,文中還提及「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
衛兵一樣…」。
「該位老師不懂何謂罪刑法定原則,不懂何謂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冏,法律系大
一的都懂)」。法官認為,中正大學具有刑事法專長,並開設訴訟法課程之教師,僅姓馬
的教授及原告2人,足認被告通篇文章指述對象為原告,且原告並未於當時開設該課程,
亦未於課堂中發表所指言論內容,盧已為惡意人身攻擊。
陳慈幸要求160萬元損害賠償,並要求在自由時報等4報登報道歉,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盧
須賠10萬元。
兩造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兩造上訴均駁回,但陳上訴追加
,盧須在學校官網,及校內法學院系所5處實體公布欄刊登道歉聲明必須執行,全案仍可
上訴。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06/20140906534417.html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