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fish (offish)》之銘言:
: 有沒有人想過,
: 柯文哲說一句話,明明沒人理蔡正元,他卻可以高潮到八個小時連發四篇文自爽。
: 我告訴你。因為餿水油事件在燒,食安法問題被端上檯面,
: 而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先生,正好是全台灣最沒資格談食品安全的政客。
: 忘記了沒關係,我可以提醒你,在立法院公報第103卷第12期院會紀錄第146頁,
: 50個食安法修法版本,只有你蔡正元唯一提案減輕罰責上限。
有時候,我覺得台灣的公民很妙
公民應該是理想的,正義的
但是台灣的公民,對於事實是不太介意的
我不知道公民是不做功課搞錯了,還是故意說謊什麼的
總而言之,蔡正元的草案在這邊
http://ly.g0v.tw/bills/1722L15238
裡面可以看出,在他的修正三十一條的部分
是要把罰鍰上限從六百萬提高到一千萬,同時增加了舉證責任的倒置
(也就是中央主管機關沒有證明無害的,推定為有害)
: 原食衛法第四十四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
: 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
: 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你拿食衛法的四十四條,去打蔡正元的第三十一條
不是張飛打岳飛嗎?
蔡正元人格怎麼樣是一回事,
這樣的公民,有資格說別人不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