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072 (~Under the heart)》之銘言:
: 因為餿水跟萬年老滷汁一樣 有多層獨特陳年風味
: 現在為了做豬油 廠商從餿水提煉出精華油來
: 應該是獨家配方 事實也證明台灣人就愛吃這味
: 就跟臭豆腐一樣台灣人愛吃
: 即然對人體的無害 那有違法嗎?
用餿水做油, 人吃下去, 如果真的證明每天1ppm,
對人體健康沒有危害, 那你說要關20年~30年, 是應該不至於
但現在的問題是,
你把餿水做的油, 沒有告知, 還賣得跟一般的油一樣貴, 甚至更貴
那應該算詐欺,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是鍵盤法官的分析
關鍵點在於, 對健康的危害, 有沒有因果關係
, 跟黨證一點關係都沒有, you know
鄉民不要再扯甚麼黨證不黨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