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都在報商家只願退半價引起糾紛,顧客商家吵一團的場面
我覺得不要把焦點模糊掉了,
我們常在商店看到標語寫著
如偷東西,懲罰性賠款十倍
都是針對消費著設下的警語賠款,
那反過來呢?有沒有商家敢寫,賣到黑心貨懲罰性十倍?
台灣的消費者太弱勢了,弱勢到還有人同情商家
平常錢誰在賺?出事了,卻斤斤計較退款比例?
更別提到懲罰性賠款,吃到肚子裡的是消費者,
誰來替消費者發聲
只能默默祈禱自己沒吃到
每次都這樣,塑化劑,黑心油,餿水油
有人得到賠償嗎,
大家只能摸摸鼻子
等下一個出包對像
永遠一樣的模式,大家也無力改變
這就是鬼島,永遠的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