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強冠:我也受害 要向港商求償

作者: sexonly (QQQ)   2014-09-11 12:39:07
這些廠商為何不乾脆採用「幽靈抗辯」
嫌犯被逮後 就把過錯推給不詳姓名之人
最後因為查無此人 整個案子就不了了之
當事人只被判很輕的罪
e.g. 友人寄放槍枝 友人賣贓物
這些廠商應該說
有天認識多年的友人 跟他們說「有批豬油很便宜」
因為彼此有些交情 所以就信任友人 買了這些豬油
這樣頂多犯了程序上的錯 大家都是受害者
至於友人是誰 他們也沒有過問
所以無從知道真正的身分或是聯絡方式
中間的交易也都用現金
可以的話 最好說友人叫做「阿扁」
這樣大家都是受害者 剩阿扁被重判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 如案情跟阿扁有關 偽證無罪
作者: abian (abian)   2014-09-11 12:39:00
...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09-11 12:40:00
→ abian: ...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4-09-11 12:46:00
亞利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09-11 12:46:00
→ abian: ...
作者: linih2002 (輝)   2014-09-11 12:46:00
都ANIAN把我帶壞的, 我人很好
作者: Jonneneon (我想要po文 T.T)   2014-09-11 12:47:00
強x真的很不要臉!支持快去跟郭劣成求償 然後狗咬狗揪出更多的內幕!! 強冠快去告郭劣成!!!
作者: didamoon   2014-09-11 12:47:00
香港那邊都出來打他臉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4-09-11 12:49:00
最後因為查無此人 整個案子就不了了之<==檢調不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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