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和男友交往多年 26歲 長得蠻正的
至少在表特板有30推的潛力
因為她現在一個月也才領2、3萬
所以出去吃飯都是讓男方出錢
而男方月薪5、6萬 自然負擔的起
直到最近論及婚嫁
男方父母打算幫他們出頭期款買房
房貸的部份全讓男方負擔 畢竟男方賺的比較多
而女方希望嫁過去後能有一點保障
所以開口問男方能不能把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
男方聽完就整個抓狂 爆怒
現在兩人為了這件事在鬧不愉快
我聽完是覺得女方可能講話的口氣和技巧不夠婉轉 太過直接
但似乎也不用這樣大動肝火吧?
女生嫁過去幾乎就是把她的下半輩子都耗在男方家裡了
會有這樣的顧慮人之常情吧?
而且我也聽過很多長輩就把自己的房子都過戶在太太名下
這不是很常見的事嗎?
大家有類似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