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 (rpg)
2014-09-15 11:37:51※ 引述《CCLelouch (朱利亞斯.金格雷)》之銘言:
: ※ 引述《MobileMan ( 洋基隊加油 !!! )》之銘言:
: : 殺警兇嫌律師:一場誤會
: : http://tinyurl.com/p9s7f7v 2014年09月15日 09:40
: : 刑警於夜店遭圍毆致死案,凌晨警方逮捕主嫌曾威豪與劉姓女友,
: : 台北市信義分局目前仍偵訊中,
: : 兩人的律師李文中表示「只是去夜店消費,否認犯案,純粹一場誤會」。
: 我剛剛查了一下,這位大律師很有名的;
: 他是王文洋、小豬先生、力霸王家的委任律師,
果然很厲害
李文中上午抵達信義分局,為主嫌辯解說不是事先準備要鬧事
如果事先準備鬧事,應該會帶凶器去,但他們是拿現場東西打架
作者:
hihimen (aa)
2014-09-15 11:38:00原來現場就有甩棍跟球棒呀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4-09-15 11:38:00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L2N (水蚤)
2014-09-15 11:39:00身為業餘棒球隊 有球棍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9-15 11:39:00台北黑道也滿講道理的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4-09-15 11:39:00身為一位汽車維修員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4-09-15 11:39:00
好折凳。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4-09-15 11:39:00律師本來就是幫人辯護 如果檢方提的證據都被律師打臉請問是檢方無能還是律師的錯?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15 11:40:00
夜店有甩棍彈簧刀很正常低 那50位也不是call的只是路人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4-09-15 11:40:00原來隨身帶著彈簧刀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15 11:41:00
要是檢察官會輸給這種白癡辯詞 乾脆辭一辭退休別幹啦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15 11:41:00沒事沒事~誤會一場,大家可以回家囉
作者: nootep 2014-09-15 11:44:00
體育系畢業的大概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15 11:45:00錯!就是有檢察官法官會相信。你以為律師是笨蛋?
作者:
ddss (像風一樣)
2014-09-15 11:46:00權貴: 殺人事小,以和為貴,不要這樣麻~ 有事好好說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9-15 11:56:00趕快通告沒錢買球具的偏鄉小朋友,快來天龍國夜店撿球具。
現場撿的到甩棍還有球棒喔XDDDD 還分乘多部車輛喔